四川4家白酒厂非法添加甜蜜素 可致肝脏和神经系统损害
发布时间: 2016-11-14 14:55:15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11月10日,成都食药监局公开新一期食品抽检名单。名单显示6批次抽检不合格,其中4批次白酒因检出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被通报。
上述4批次产品分别为,四川省松潘县高原青稞酒厂生产的青稞咂酒、四川省绵竹市竹茅春酒厂生产的金驰老窖(二曲酒)、四川省资中县资中县酒友烧酒坊生产的白酒、四川省宕府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宕府王呷酒。
公开资料显示,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如经常使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白酒产品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和安赛蜜等人工生产的甜味剂。
此前,白酒因甜蜜素被成都食药监局通报不止一次。11月3日,就有10批次散装白酒因检出糖精钠、甜蜜素被通报。
名单还显示2批次白酒因酒精度低于食品安全标准值被通报。白酒的酒精度的实际检测值分别为:10.2%vol、12.8%vol,酒精度的实际检测值均低于食品安全标准值规定。分别为,四川华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酵柑橘酒和甘洛县田坝春泉酒厂生产的八汇杆杆酒。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
对此,成都食药监局要求属地食药监管部门启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产品、全面整改,并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或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成都食药监局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李楠)
附不合格食品抽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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