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佳节今又到 老年骗局知多少
发布时间: 2016-10-09 14:54:04 |来源: 云南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截至2015年底,昆明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95.04万。据不完全统计,昆明还居住着10余万户籍外老年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受消费观念、意识、知识、信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老年人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随机调查中,大多数受访老人表示自己不会上当受骗,但实际情况却相反……
套路
记者发现,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的保健品销售企业,不仅用一些小恩小惠笼络老年人,更是熟知老人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也深谙如何获得老人的信任。看似滑稽实则暗含各种套路的销售陷阱,让老人们最终沦为待宰的“羔羊”。
街头发传单
日前,记者在大观楼公交站附近看到,将近20名年轻男女专门针对老年人在散发传单。
传单内容包括庆祝香港颐寿园国际成立20周年的感恩大回馈、全国长寿工程赠爱心物资、惠民长寿工程免费领取惠民物资等。记者查询发现,里面许多内容都是子虚乌有。
通过走访,记者在北辰大道、白马小区、篆新农贸市场、新闻路、南屏街、青年路等地方均发现专门针对老年人发传单的情况,这些“企业”多在写字楼办公,此外几份不同传单中用到的地址却是相同的。此外,更有“企业”以入户调查为幌子引老人上当受骗。
忽悠做会员
号称免费领取物资的活动,究竟怎样?记者根据某传单上的地址,到新闻路一写字楼,由62岁的贾女士帮记者了解情况。
通过录音,记者发现,一有老人进入,工作人员便会说服其办理会员,称办理会员好处多多,可每个月免费领取一次诸如鸡蛋等礼品,还可以通过积分来兑换礼品。
而办理会员只需填一张表格,外加50元的手续费。表格除了名字、年龄、联系方式外,还有各类营养品对各类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当贾女士提出是否可以将表格拿回家仔细看看后被拒绝。
小便宜诱惑
由于贾女士的行为,引来女子怀疑,未成为会员。
就在当天,一位80多岁的老人说:“我以前就来这里领过面条。那时候是在5楼,他们让我交了10块钱,给了我一把面条,说是以后有其他的活动会联系我来领,结果后来人都不见了。”而这一次,老人遇到了和上一次同样的情况:填表、交钱、当会员。
记者了解到,不少这样的“企业”的确会以小恩小惠来示好,从而吸引老人受骗。此外,这些企业往往用一些“科学实验”来证实自己产品的优势,让不少老年人更是对产品功效深信不疑。
用亲情营销
“不是现在的老人太笨了,是骗子都学老年人心理学了。”老人杨贤说,他几年前曾和老伴一起参加某公司举办的庄园三日游活动,“可以说,这些工作人员真是比孝子还孝顺。”
在庄园待的几天,年轻的工作人员每晚都帮老人洗脚,帮老年人剪指甲,态度温和,如子女孙辈一般跟老人聊天,“真的是太厉害了,我的心都软了。”而在最后一天拿出保健品让老人购买时,不少老年人都无法拒绝。
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工作人员对孤寡老人、身有疾病的老人更为热情贴心,让这些老人将工作人员当做亲人,从而进行牟利。
维权
老年人消费维权难
记者调查发现,上当受骗后选择消费维权的老年人比例较小。
除商家亲情营销外,不少老年人也并不了解如何维权,甚至不知道拨打消费者热线,而更多老人选择沉默是因为不愿让家人知道。
“我们做了一些问卷调查,90%的老人购买保健品,子女是不知情的,在遇到保健品促销时,选择和家人商量、不购买的比例是最少的。”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江建忠坦言,由于这些保健产品多在临时地点进行促销,消协通常是到了当地却发现已经关门或者已经撤离。
“还有就是投诉主体的信息太少,经营者是谁很多老年人也说不清楚。”江建忠说,他们帮老年人维权时,通常由于老人提供的消费信息和依据不清楚,从而增加了维权难度。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多与家人商量,了解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养生保健也应该去正规医院或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
【说法】
非法销售或可追刑责
那么法律是否能对此类事件有所约束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尚显达律师。
尚显达说,老年人被忽悠为“会员”买“直销产品”的原因就是这些商家都抓住了老年人退休无事做的心理特点和老年人年迈体衰后分辨是非能力下降的特点,导致了这些保健品变成了老年人的专买品。
而事实上,这些商家的销售行为是否合法,所谓的这些“直销品”是否经过国家机关正规检验,这些问题都是很大的疑点。而老年人都觉得并没有上当,并不吃亏,这些都让年轻人非常头痛。
尚显达说,如果商家销售的产品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甚至有些所谓的“保健品”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准的合法产品就非法上市的,不是国家市场管理机关批准就非法经营的,那这些非法经营的商家问题就大了。当然,如果这些商家采用了欺骗手段以卖物品的名义,以低价高卖而欺诈老年人的,根据《老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那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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