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计委:携管制器具进医院一律拘留
发布时间: 2016-08-17 13:05:53 |来源: 京华时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北京市自今年7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中,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公安机关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针对伤医行为必要时用武器
根据部署,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在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方面,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与审判。
按照时间安排,本月起至2017年4月为集中整治阶段。今年9月15日前,各区将完成辖区医疗机构渉医案件的摸排梳理。对于重大案件,将报上级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门急诊和病房须装监控探头
与此同时,本市加强医院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等诊疗区域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候诊区与诊疗区应当分区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物理隔离;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落实人防力量。
此外,重点加强急诊、夜班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庁、挂号大厅等号贩子经常出现的部位开展巡视和值守,在上述部位加强高清探头安装和联网等硬件建设。
二级以上医院建应急安保队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组建应急安保队伍,确保发生警情时,现场有安保力量第一时间予以先期控制,防治事态升级。强力推进“院警制”建设,公安机关要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
此外,针对重点人群医院要加强安全防范,建立酒后、有滋事或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安全防范制度。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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