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专家:延迟退休是趋势 不会导致年轻人就业难
发布时间: 2016-07-26 11:50:56 |来源: 京华时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昨天(25日),人社部发布了3位研究所所长针对延迟退休问题的解读,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称,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已是必然趋势。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则认为,一年延迟几个月,不会导致年轻人就业难,但对大龄劳动者就业有一定影响。
延迟退休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与就业的关系。
“延迟”一词不科学含贬义
金维刚称,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已经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龄。他认为,适时、适度并且渐进式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已经成为各国应对上述因素变化而调整退休政策的发展趋势。
金维刚强调,对于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是一种正常的公共管理措施和社会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延迟退休年龄的提法并不一定恰当,因为“延迟”是相对于“正常”而言,国家根据上述因素适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属于正常的公共政策调整,经过法定程序提高后的退休年龄,就成为新的正常标准。
因此,将国家依法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称之为延迟退休年龄,不仅不够科学,而且由于“延迟”一词本身包含一定的贬义,名不正则言不顺,容易将国家适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举措视为不正常,从而引起公众的反感和抵触。
我国平均退休年龄为54岁
金维刚表示,目前我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偏低,实际上的平均退休年龄只有54岁,是世界上平均退休年龄比较低的国家。综合考虑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收支状况等多种因素,适当提高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
对于这一政策制定中应该遵循的原则,金维刚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与就业的关系。
延长退休年龄从立法到开始实行,有一定的过渡期,并且真正实行后采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迟到位。
国外退休年龄呈走高趋势
莫荣介绍,国外退休年龄的总体变化趋势,呈现先高后低再逐步走高的趋势。如1889年第一个建立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德国,最初退休年龄规定是70岁,1908年、1936年,英国和挪威分别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规定的退休年龄也都是70岁。但随着制度逐步稳定下来,基金不断积累,许多国家下调了以往过高的退休年龄。
近年来随着预期寿命延长、劳动生产强度下降等,许多国家又开始调高退休年龄。以OECD国家(经合组织)为例,从1993年开始,有14个国家已经或者计划提高男性退休年龄,18个国家已经或计划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到2010年,男性和女性平均退休年龄已经比最低点时上升了0.5岁和0.8岁。而根据统计,从2010年到2050年,11个OECD成员国计划将男女退休年龄提高。
目前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在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日本修法规保障老人就业
针对国外延迟退休年龄的主要做法,莫荣透露,延长退休年龄从立法到开始实行,有一定的过渡期,并且真正实行后采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迟到位。像日本、韩国,从立法到真正实行,间隔13年,美国甚至更长。
但是,间隔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太长了,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原来政策的合理性肯定大打折扣;太短了也带来很多弊端和教训。
他分析,延迟退休对部分老年人群确实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无法就业的老年人要有相关福利保障政策。如2004年6月,日本重新修改《老年人就业稳定法》,规定所有企业都有义务雇用老年人。
延退占用的就业岗位并不会绝对地替代年轻人的就业机会,年轻人的就业机会主要还是取决于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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