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000亩果林遭污染凋零 环保官司8年难平
发布时间: 2014-07-08 16:22:40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鉴定变脸
“这样的司法鉴定机构没有资格继续存在下去。经鉴定中心同意,果农将门牌扛回了村里。”村民们指着靠在墙边的牌匾说,“不为别的,就为出一口憋了多年的恶气!”
企业的态度令果农颇为不满,百余名村民开始四处状告金峰铜业。
为解决纠纷,2007年9月19日,喀喇沁旗政府委托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最终的鉴定结论认为:果树死亡及工厂周边作物长势不旺等现象为病虫害引起,未发现二氧化硫污染症状。
2008年开始,果农通过正规渠道走上诉讼道路,然而屡诉屡败的遭遇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最终裁定中,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成为案件关键证据,法院引述鉴定结论称:苹果梨等果树及地瓜等大田作物均未发现二氧化硫污染症状,苹果梨树大枝及整树死亡直接原因是腐烂病和干腐病所致。生效判决采信证据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法庭驳回果农们的再审申请。
不过,这起由空气污染引发的风波并未就此结束。
村民代表杜业龙说,果农在多年上访、诉讼中发现,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组成的四人鉴定组中,一位至关重要的果树专家并没有在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司法鉴定人登记公告,因此不具备鉴定资格。
“打官司的过程中,我们还要求鉴定人依法出庭质证,但他们却始终没来。”杜业龙等人认为,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做法已有多处违反法律法规,该鉴定结果理应失效。
在果农的据理力争下,2012年3月7日,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承认“鉴定中误把专家汪某某当成鉴定人在司法鉴定书中签字,属形式要件错误”,并撤销5年前作出的司法鉴定。
“拿到撤销决定后,果农们重新燃起了翻案的希望,但事情的发展却超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杜业龙说。
2013年7月1日,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突然为喀喇沁旗政府出具了一份复查决定,认定此前的鉴定“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结论科学公正”,再次认定了鉴定的合法性。
听到这个消息后,果农感到无比震惊,他们只得再次找到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现场录像显示,该单位负责人韩学平告诉村民代表,复查决定是喀喇沁旗政府事先拟好的,一位李姓副旗长说该复查意见有利于调解纠纷,考虑到百姓利益,鉴定中心只好在上面盖了个章。
201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两次发文以“复查意见是我中心前任负责人未经过鉴定专家集体研究同意做出的”为由撤销了复查决定。该中心还告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配合喀喇沁旗人民政府作调节工作,为了有利于纠纷解决,我中心相信了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并给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出具了复查意见。现喀喇沁旗人民政府违背了承诺,该复查意见被用于了诉讼目的。
201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司法局就该案向河南东村村民公示了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专家组中的汪某某不具备司法鉴定人资质;确认其余3名鉴定人存在“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行为;认定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反复变更鉴定书的不负责任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拟报告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停止其司法鉴定业务一年。
东北农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鉴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后司法鉴定管理处很有可能不再给延长期限,虽然没有吊销许可证,但实际上来讲该司法鉴定中心已因此事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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