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客户端可见纸媒内容 否认侵权遭质疑

发布时间: 2014-06-06 15:40:38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刘夏 林其玲   |  责任编辑: 曹洋

 

案例

“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成被告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声称“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6月4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据大洋网报道,原告广州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授权,享有广州日报自有版权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今日头条”的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专业版》发布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

其中,经广东省广州市公证处公证,《今日头条》转载广州日报的稿件数量特别巨大,包括广州日报上刊登的有很大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广州暂停“弃婴岛”的启示与省思》,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据此原告认为被告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其经营的移动客户端App的首页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同时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对此,据大洋网报道,被告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希望以此拖延庭审,但对侵权问题和赔偿诉求均未作出回应。昨晚,原告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案件尚在诉讼中,目前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当庭未能作出判决,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而“今日头条”公关负责人昨晚表示,双方之前有过合作,后来因为原告不同意导流又停止了合作,就在停止的过程中,因为被告的机器没有及时识别出原告的稿子导致部分稿件被“误抓”。“我们不是转载,是导流,我们并不侵权。”该负责人称。

观点

今日头条已经涉嫌侵权,至少侵犯传统媒体、新闻记者以及给媒体供稿人等的权利。目前已有很多会员到协会投诉。

新媒体通过转载产生关注度,获得广告收益,应该和传统媒体分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搜索引擎只是合理引用,而今日头条的网页看上去是内容在他们网站上,二者有很大区别。合理引用的做法是,可以做一个新闻摘要或者标题,然后加上链接。这样读者可以进入原网页阅读。根据现有的法规,这种做法是不侵权的。但今日头条把别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在自己的网页上呈现,有混淆新闻来源之嫌。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

今日头条自称“用户回流,完整展现”。既然每条新闻下面都标注了“已自动优化阅读,点击查看原文”,优化了什么?优化了之后人家原文格式都乱掉了,那叫“完整展现”?其实本质上叫“二次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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