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14-05-12   来源: 环境保护部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今日公布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群众反映,临沭县部分企业污染严重。临沭县大洋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东升磨料有限公司、临沭县金圆磨料有限公司和临沭县华星纸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临沭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玉溪河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山东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开展玉溪河综合治理。

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群众反映江西大自然人造板有限公司噪声及粉尘影响。该公司年产4万吨甲醛生产线项目未经验收投入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现已停产。

江西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该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群众反映黔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粉尘和噪声污染。贵州省环保厅责令该公司停产治理,并按程序尽快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县政府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督促该公司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贵州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群众反映尤溪县田伯生物肥有限公司臭味扰民。该公司已停产并决定搬迁,现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福建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拆除生产设备,严防恢复生产。

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群众反映吉林吉恩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吉林吉恩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赔付受损农作物,磐石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其废气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吉林市政府已给信访人信访终结意见。

吉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群众反映台州极东金属煅压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温岭市环保局依法处罚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2013年1月开始搬迁,生产设备和厂棚已基本拆除。浙江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落实企业搬迁工作,确保设备完全拆除。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群众反映浙江瑞洋实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平阳县环保局不同意该公司延长试生产期限,平阳县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其搬迁。浙江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督促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按计划落实企业搬迁工作,确保设备完全拆除。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群众反映安徽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安徽省环保厅责成肥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废水渗漏、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6个月内按规范完成磷石膏堆场防渗措施。

安徽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执行到位。督促该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群众反映鲍邱河水体污染严重,钢铁企业违法排污。廊坊市环保局已对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在政务网站公告。金铭精细冷轧板带有限公司、廊坊神华工贸有限公司、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停产,大厂回族自治县已启动鲍邱河综合治理工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地方环保部门严肃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快鲍邱河整治工作进程,确保夏垫镇污水处理厂在2013年上半年投入运行,清理鲍邱河沿岸无证无照企业。

山东潍坊部分化工厂和造纸厂利用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经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排查,未发现确切地下灌污证据,发现台头镇工业园多家小型防水涂料加工厂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督促潍坊市和寿光市政府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寿光市和台头镇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湖北省潜江市潜江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湖北省环保厅责令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停止40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技改项目试生产,责令远达化工有限公司改正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排污沟渠破损等问题。

湖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大对潜江经济开发区和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用、企业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网“跑冒”问题。地方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已停产整治。

内蒙古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整治工作未完成前,所有企业不得投入生产。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地下水污染问题。县委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提请县人大免去其县环保局局长职务。沧州市政府在全市开展违法排污集中整治行动。沧州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河北省环保厅督促沧州市环保局做好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此外,还督促地方对以下区域(流域)环境问题进行了处理:

1、河北省保定市白洋淀:一是旅游服务产业发展迅猛,管理不够规范,保护区内还有文化苑等十余处已建成项目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二是保护区内常住人口约10万人,存在大量水产养殖、水上旅游、农家乐等旅游经营活动;三是保护区跨两市五县行政区域,现有管理机构难以实现全面监管。

环境保护部已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河北省环保厅对白洋淀自然保护区内旅游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严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白洋淀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环境保护部向河北省人民政府通报并建议进一步完善白洋淀旅游开发规划,科学评估生态承载能力,对湿地和保护区内旅游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协调,限制规模,有序布局;推动开展保护区生态补偿和生态移民,逐步限制和降低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捕捞、开荒、旅游服务等生产经营强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加强白洋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督促解决跨行政区域监管难题。

下一步,河北省环保厅将督促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2、浏阳河长沙段38个排污口污水直排。浏阳河长沙段自榔梨镇以下水域为浏阳河东岸隆平片区、东岸乡城乡结合部,尚未建成完整的污水收集管网。沿岸19个排污口所排污水大部分为浏阳河东岸居民、村民的生活污水。由于上游枯水期来水较少,加之湘江顶托,一段时间以来浏阳河下游黑石渡断面为V类水质。经开区污水厂日产生污水量约20万吨,其中12万吨经星沙污水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杨家湾撇洪渠,由于净化中心处理能力不足,其余废水与净化中心尾水混合后,经杨家湾撇洪渠排往浏阳河。

长沙市人民政府编制了《浏阳河城区段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涉及截污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提质、扩容新建等38个治理项目。其中污水溢流排口治理项目10个、污水排口在建截污项目3个、污水排口截污项目1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8个。项目建成后,浏阳河城区段水环境污染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经开区星沙污水净化中心二期扩容项目(8万吨/天)已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底完成污水预处理,预计2014年6月份可实现杨家湾排口全截污。

下一步,湖南省环保厅将督促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3、府河武汉段:黄陂盘龙城区市政管道建设滞后,刘店道贯泉周边尚未建成通往盘龙城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管网,贯泉小区周边企业(除汉口北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废水和居民生活废水由刘店道贯泉泵站排向府河。2014年1月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府河武汉段入境、入长江口断面水质均为劣V类,达不到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化学需氧量。

武汉市已启动汉西污水处理厂二期、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天。针对刘店道贯泉小区污水未收入污水处理厂的问题,武汉市黄陂区水务部门已编制治理计划,待区政府审定并筹集资金后实施。

下一步,湖北省环保厅将督促当地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环境质量彻底改善。

 

责任编辑: 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