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虚拟运营商今起正式开售 首批放号已逼近...·车载应用市场前景展望:连接标准仍待统一·比亚迪北美工厂首台纯电动大巴下线·大众一季度营业利润增长22% 在中国赚上百亿·长安汽车拟在英国兴建新研发基地·广州年内计划推广3000余辆新能源汽车·沃尔沃全球产能激增52万 中国占80%·外地车进石家庄将受限 通行证办理正式启动·大众国产新款POLO有望5月25日正式上市·北京今天晚高峰预计从14时开始 持续至19时
联盟中国union.china.com.cn >> 快讯 转播到腾讯微博 字号:

新商标法禁写“驰名商标” 五一前流通商品仍可售

联盟中国union.china.com.cn 时间: 2014-05-04 来源: 京华时报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在5月1日后广告宣传中禁用“驰名商标”字样,但是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在5月1日后仍可销售。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4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通知指出,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以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移送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责任编辑: 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