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1日)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等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