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简称沃尔公司)起诉财政部一案有了一审结果。昨天,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3日,市一中院判决驳回了沃尔公司的诉讼请求。沃尔公司不服判决上诉。此案采购项目总额高达114亿元,且是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首例由政府采购引发的行政诉讼案,被称作“政府采购第一案”。
“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发端于非典疫情之后举行的一场价值高达114亿元的政府招标采购。因为这次采购,财政部已经两次成为被告。
2003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卫生部编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分别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仪器设备。
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开标合计586台的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沃尔公司在两次投标报价中均为最低,却都未中标。
沃尔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向财政部投诉,后于2005年3月23日以财政部在法定30天时间内未能做出处理决定,也没有给予答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将财政部告上法庭。经过北京市两级法院的审理,财政部均告败诉。终审判决后,财政部做出处理决定,但现代沃尔不满财政部的决定,去年7月12日再次起诉财政部。
在此案开庭时,财政部的答辩状中承认采购违规,但同时指出,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19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鉴于2004年12月1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财政部2013年初开展投诉处理时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财政部决定采购活动违法。
对此,沃尔公司的代理人谷辽海律师表示,招标编号为0722-FECT-04285的招标文件,是国家发改委所需300台便携式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标企业是一个2004年核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并且是在未能提供三年企业经营资质、每台设备投标价并非最低等一系列情况下中标的。而且虽然财政部认定采购项目违法,但是却未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完全是自相矛盾。
经过审理,法院指出,虽然财政部的投诉处理在行文上存在瑕疵,但是不影响本案事实的认定。而且投标文件载有“蠕动泵管的安装更换”、“定标气瓶的安装及更换”等内容,沃尔公司的投标产品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最终法院驳回了沃尔公司的起诉。
对于判决结果,沃尔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