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自2月16日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从2月12日开始,石家庄空气污染一直较重,当日20时,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几天来,空气污染状况持续较重,有关部门决定,自2月16日上午9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升级为Ⅲ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具体如下: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城管委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等。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3次以上;所有渣土车停运;关停所有露天矿山;关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