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暑假,不少家长无奈地发现,自家孩子仿佛和网络“绑”在了一起。打游戏、刷视频、看小说,一方小小的电子屏幕,似乎正在成为未成年人假期娱乐的主要途径。
利用互联网娱乐休闲本无可非议,但动辄数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连续地玩,很难称得上是一种良性利用。近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指出,上网已经成为县域未成年人的主要娱乐方式,周末及节假日上网时间超过3小时的未成年人已接近八成。
《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下称《报告》)也指出,仅在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就达95%以上,玩手机游戏的未成年网民比例达到62.8%,有超过五分之一的未成年网民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或“比较依赖”互联网。
煽动情绪、宣泄暴力、黄色擦边……近年来,不少网络有害信息借助游戏、短视频等载体向未成年人伸出“魔爪”。还有不良厂商抓住未成年人金钱观尚未成熟的特点,诱导大额充值消费。
近期,中央网信办“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就明确提出,将重点整治短视频及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6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包括恶意引流、涉黄涉暴、网络诈骗等。
根据《报告》,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7.2%。杜绝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构筑网络安全堤坝,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利用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重要话题。
近年来,我国通过一系列手段,明确多元主体的治理路径,不断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防线。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网络保护”章节,明确了多个主体责任。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综合性立法。
与此同时,行业内企业也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通过系列技术手段不断丰富防沉迷手段,如引入人脸识别、限制充值金额、家长一键禁止等具体措施。
整体来看,政府、企业、学校、监护人等相关主体已经共同形成防沉迷的闭环,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建起屏障。如《报告》显示,六成以上未成年网民认为当前限制游戏时长的管理方式让自己或同学玩游戏的时间明显减少。
但法条和技术绝非“一劳永逸”的途径,解决沉迷问题,工作在网内,更在网外。我们不妨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孩子们不上网,他们应该去哪里玩耍?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导师”,应该扪心自问,是否倾听了孩子的需要?是否以足够的耐心与时间陪伴了孩子?是否努力引导孩子度过一个更健康开心的暑假?
除了家长“自问”,我们还要问,公共资源的提供是否足够多?鼓励孩子走向自然、自由玩耍的氛围是否足够浓厚?
放下手机、离开电脑,在山巅看一轮日出,在球场进行一次酣畅淋漓的比赛,在博物馆透视古往今来……只有当孩子真正体会到世界的缤纷多彩,互联网才将成为其探索世界的有益工具,网络沉迷也将成为不攻自破的问题。(本报评论员 郭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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