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现在是很多人喜欢的一种购物方式,也丰富了人们的消费供给,不过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随着直播电商市场规模的增长,直播带货的投诉举报量也逐年上升。前段时间,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直播购买珠宝玉石的时候,商家没有如实告知瑕疵,构成违约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官介绍,根据过往的司法实践经验,直播购物过程中,商家有意引导、虚假宣传的情况,是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比如某售卖金属饰品的直播间,就曾打着“秒杀”“捡漏”的旗号,对商品克重、原价大肆描述,而对商品材质避而不谈,促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到的是金银等贵价金属,造成网购纠纷。还有就是像玉石、原石这样非标准品的售卖。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张倩:传统的这一类原石交易,是比较依赖于线下去摸一摸看一看,或者仔细观察,但是线上因为销售形式的限制,就更加依赖于主播的口述。我们接到过有消费者反馈说,在直播间销售的时候,可能商家涉及到某种特殊的打光,或者在石头的表面涂抹某种特殊的物质,通过镜头去看品相更好,但是实际上等消费者收到手上,并不如主播宣传那么好。这类商品是一种非标准品,有些商家可能为了图省事,或者也有一些商家存在着侥幸的心理,他不把这块石头、原石或者制品的详细情况列举在商品的详情页之中,不像我们看到的传统的图文模式。我们也提醒消费者,交易的时候我们可以多问一问,它的生产者是谁,它的产地是什么,理性进行购买。
将于7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直播带货中的突出问题予以规范,规定了要以显著方式公布经营者信息及资质,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主播、直播间和平台“人人有责”。消费者在下单过程中也应注意甄别,理性消费。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张倩:在购买之前,我们可以详细地去询问商家有关于商品的具体情况,同时我们跟商家的聊天记录也是可以作为维权时相应的证据,再比如看直播的时候的录屏、交易快照、订单以及开箱视频等,也是可以作为相应证据的。如果发生了纠纷,消费者首先可以选择跟商家进行和解,还可以通过平台介入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相应行政机关去进行维权,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进行司法的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