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时尚 直播 热图 科技 快消 小镇 专题 联盟

金银箔粉不可食用!四部门联合发文严刹“食金之风”

时间:2022-07-14来源 : 人民网作者 : 杨曦

记者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规定》要求,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记者杨曦)

(责任编辑:君君)
返回首页 返回栏目首页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公告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union@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5631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