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与标识不符 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8-05-04 14:57:13 |来源:新京报 | 李铮 |责任编辑: 沈晔

 

成分与标识不符 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及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复检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9号),通告显示,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杭州春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理(生产)的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涉及五贝子、珍草堂等多个品牌。此外,经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和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检,标示为天甫(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生产)的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复检合格。

记者注意到,此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多次登上“黑榜”的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此次依然榜上有名,由其生产的包括章华一抹黑焗油(自然黑色)、天峰染发焗油(自然黑)等在内的21批次产品均被检出实际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致此类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修改或升级了配方,却未及时进行相关备案或申报,致使新版产品成分与旧版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不符。染发类化妆品的标签直接反映着产品的特性和功效,是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正确标识成分对使用安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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