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床上用品等合格率为92.7%

发布时间: 2017-12-15 11:22:34 |来源:新华网 |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12月13日,质检总局官网通报2017年床上用品等5种日用消费品类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7年5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30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床上用品、弹簧软床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木制家具、卫生纸等5种日用消费品类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完成了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覆盖了北京、天津、山西等30个省(区、市)2772家企业的278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570家企业的2582批次产品合格,202家企业的20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2.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3%。其中,床上用品共抽查了22个省(区、市)470家企业的47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454批次产品合格,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6%;弹簧软床垫共抽查了22个省(区、市)447家企业的45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426批次产品合格,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共抽查了9个省(区、市)374家企业生产的374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314批次产品合格,6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木制家具共抽查22个省(区、市)989家企业生产的98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899批次产品合格,9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1%;卫生纸共抽查了23个省(区、市)492家企业的497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489批次产品合格,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

为更科学的反映产业的整体情况,本次联动抽查范围涵盖了大、中、小3种规模类型的企业。大型企业累计抽查了128家的131批次产品,有129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8.5%;中型企业累计抽查了375家的376批次产品,有36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7.3%;小型企业累计抽查2269家企业的2277批次产品,有2087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1.7%。

二、不同产品抽查结果情况

(一)床上用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主要是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和纤维成分含量。经检验,有7批次床上用品的pH值超出标准允许范围,检验结果全部偏碱性,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2批次产品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7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近5年,床上用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5.6%、95.8%、96.2%、96.1%和96.4%。

(二)弹簧软床垫。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的项目有甲醛释放量、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回弹性和拉伸强度、铺垫料、弹簧、耐久性。经检验,有17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的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回弹性不合格,9批次产品的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拉伸强度不合格,4批次产品的铺垫料不合格,1批次产品的弹簧不合格,5批次产品耐久性不合格。近5年,弹簧软床垫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8%、92.5%、92.7%、90.8%和94%。

(三)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的项目有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纤维含量。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的甲醛含量不合格,13批次产品的pH值超出标准允许范围,检验结果全部偏碱性,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7批次产品色牢度不合格,16批次产品附件抗拉强力不合格,12批次产品绳带不合格,18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近5年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0.5%、89%、89.9%、89%和84%。

(四)木制家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木工要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不达标。经检验,有34批次产品木工要求不合格,29批次产品理化性能不合格,12批次产品的力学性能不合格,39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近5年来,木制家具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4.4%、82.1%、82.7%、88.8%和90.9%。

(五)卫生纸。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细菌菌落总数、柔软度、尘埃度项目不合格。经检验,有4批次细菌菌落总数不合格,3批次柔软度不合格,1批次尘埃度不合格。近5年,卫生纸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1.5%、97.5%、97.2%、99.4%和98.4%。

三、不同产品的区域抽查情况

(一)床上用品。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广东2省共抽查了165家,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35.1%。有15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4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2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

(二)弹簧软床垫。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河北、广东、四川4省,抽查企业数(195家)占到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43.6%。15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4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

(三)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广东、江苏2省共抽查了201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3.7%。1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4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

(四)木制家具。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广东、江西3省共抽查了377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38.1%。4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5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6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6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

(五)卫生纸。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广东2省共抽查了128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26%。19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3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1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有关单位要依法认真完成抽查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严格整改复查。

(二)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床上用品的耐干摩擦色牢度和纤维成分含量等项目不合格,弹簧软床垫的铺垫料、弹簧、耐久性等项目不合格,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等项目不合格,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理化性能等项目不合格,卫生纸的柔软度、尘埃度等项目不合格,要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本次抽查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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