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久保玲、大嘴猴等太阳镜镍释放量超“饰品国标”
发布时间: 2017-07-06 15:22:57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责任编辑: 沈晔
资料图
夏日炎炎,太阳镜成为人们出行时必不可少的配饰。然而天津市消协近日发布的太阳镜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标称品牌为“C·D”“流星情缘”“The Green Party”样品在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产品标志等检验项目中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专家论证意见设置的“镍释放量”试验结果表明,不同品牌之间的试验数值差距较大,其中川久保玲、大嘴猴等13组样品镍释放量不符合饰品国家标准。
比较试验的35组样品,由消协工作人员、3·15志愿者和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在实体店及网上购物商城,按照普通消费者实际消费程序随机购买。本次比较试验的检测项目包括“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标志”8个“标准项”以及“镍释放量”1个“非标准项”。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标称品牌“流星情缘”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不达标;标称品牌“The Green Party”交通讯号透射比不达标;标称品牌“C·D”光透射比、标志项目不达标。
光透射比是透光率(光线透过量的百分比),该项目如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增加有害光线对于人眼的刺激,造成所视物体模糊不清,引发视觉疲劳;交通讯号透射比若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对太阳镜佩戴者造成辨色错觉,反应迟钝,误判交通灯的颜色,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本次比较试验设定标准外的“镍释放量”作为试验项目,来检测“镜框材质是否对皮肤有伤害”。由于现有太阳镜产品国家标准内,没有对金属镜架的镍释放量的相关要求,因此比较试验参考了GB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T19719-2005《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光谱法》两个国家标准,镍释放量的限制为小于0.5μg/(cm2·week)。比较试验对符合条件的25组金属镜架/镜腿样品,进行了镍释放量项目的试验。
实验结果显示,标称品牌为“KALLA 凯岚”“C·D”“流星情缘”“KOOL”“卡雷拉”“TOPSPEED极速”“川久保玲”“雪曼诗”“GURRION古龙”“爱自拍”“圣得堡 SHENGDEBAO”“paul frank(大嘴猴)”“古狮”的13组样品镍释放量试验数值均高于0.5μg/(cm2·week)。
镍是一种容易导致皮肤过敏的金属元素,太阳镜镜架金属部分与皮肤接触面积较大,金属镜架镍释放量的不同,有可能引起佩戴者皮肤过敏等不适症状。
由于现行太阳镜相关标准缺少镍释放量等项目要求,而比较试验25组金属镜架镍释放量试验结果差距较大。天津市消协建议相关标准部门尽快完善太阳镜相关标准项目,引导太阳镜行业实现品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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