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 两批次食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7-07-06 15:07:55 |来源: 中国质量报 | |责任编辑: 沈晔

 

日前,记者从食药监总局获悉,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饼干、方便食品和茶叶及相关制品5类食品41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两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44批次,方便食品5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记者从不合格名单发现,晟麦旗舰店在网站销售的标称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据悉,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大豆油》(GB 1535-2003)(产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中规定,三级压榨成品大豆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贝夫食品旗舰店在网站销售的标称南安联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据悉,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要求辽宁、福建等省食药监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浙江等省食药监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立即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将入网经营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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