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通告 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7-06-09 15:08:1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陈聪 |责任编辑: 沈晔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日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其中多款被抽检产品涉嫌假冒。

通告指出,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亲肤防晒液(进口国澳大利亚)、标示为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等12批次产品不合格。

根据通告,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发现标示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标示为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标示为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晒露为涉嫌假冒产品。

其余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药监总局强调,上述不合格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