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5批次食品不合格 三原兴邦油品登黑榜

发布时间: 2017-04-17 15:44:47 |来源: 千龙网 | |责任编辑: 沈晔

 

记者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植物油、糕点、肉制品、饮料等4类11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植物油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3批次, 不合格4批次;糕点72批次、肉制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天猫张兴邦食品旗舰店销售的标称三原兴邦油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兴邦1L/桶蒸榨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1mmol/kg。标准值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国家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 山阳县丰阳甜露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甜露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3CFU/250mL,

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 志丹县沁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1CFU/250mL,

13CFU/250mL,7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 新世纪矿泉水厂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甘泉县新世纪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2CFU/250mL,33CFU/250mL,14CFU/250mL,29CFU/250mL,

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 富县鄜州龙泉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

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延安、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延安、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 6月 2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植物油、糕点、肉制品、饮料等4类11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植物油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3批次, 不合格4批次;糕点72批次、肉制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天猫张兴邦食品旗舰店销售的标称三原兴邦油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兴邦1L/桶蒸榨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1mmol/kg。标准值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国家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 山阳县丰阳甜露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甜露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3CFU/250mL,

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 志丹县沁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1CFU/250mL,

13CFU/250mL,7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 新世纪矿泉水厂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甘泉县新世纪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2CFU/250mL,33CFU/250mL,14CFU/250mL,29CFU/250mL,

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 富县鄜州龙泉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

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延安、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延安、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 6月 2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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