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时尚 直播 热图 科技 快消 小镇 专题 联盟

景区门票降价国庆前须见成效

时间:2018-09-14来源 : 新京报作者 :

据国家发改委近日消息,截至8月29日,全国已有21省份出台了(已实施或发文对外公布)157个景区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另外,25个省份确定了“十一”前拟降价(或免费开放)的157个景区名单,合计共涉及314个景区。

包括121家5A级景区,降价幅度最高超50%;景区收支情况将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十一”去部分国有景区旅游,将节省一笔门票费用。

据国家发改委近日消息,截至8月29日,全国已有21省份出台了(已实施或发文对外公布)157个景区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另外,25个省份确定了“十一”前拟降价(或免费开放)的157个景区名单,合计共涉及314个景区。

这314个景区中,包括5A级景区121个,在所有249个5A级景区中占比近一半;4A级景区155个。按降幅统计,拟实行免费开放的景区30个,降幅在30%以上的29个,在20%-30%的48个。

昨天,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布消息称,日前召开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会,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前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最大限度挖掘降价潜力空间,绝不能搞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敷衍搪塞、明降暗升,纠正景区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落实对特定群体优惠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已经初见成效。国家发改委计划到2020年,基本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景区收支情况公开将接受社会监督。

九寨沟、黄龙景区门票分别降价30元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降幅在20%以上的国有景区名单。对比各省份,四川、新疆、湖南三省区涉及景区最多,降价幅度也较大。

四川泸州老窖工业旅游景区、广安神龙山巴人石头城等6个景区已确定降价,降幅最高为泸州老窖工业旅游景区,由120元降为50元,降幅达58.3%。

近期,四川省发改委又发布通知,明确9月20日起对九寨沟等六大景区降低门票价格,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六大景区降价数额在10~30元不等,降幅为11%~15%。

其中,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旺季门票价格由220元降为190元;黄龙风景名胜区旺季票价由200元降为170元;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旺季票价由185元降为160元;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青城山景区和都江堰景区门票价格均由90元降为80元。

新疆已有白哈巴、天山天池、葡萄沟及喀纳斯、白哈巴、禾木通票确定降价,其中喀纳斯、白哈巴、禾木通票旺季门票直降100元,由295元降至195元。

湖南12景区也已确认降价20%以上,包括桃花源景区、莽山国家森林公园、湘江风景区等。

除了降门票,部分省份还推出了与景区相关的其他优惠举措。例如四川省旅游委明确,今年10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法定节假日实行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

在新疆,由于景区面积大,乘区间车是唯一选择。新疆近期承诺在降门票价格的同时,全面降低区间车价格,平均降幅为30%。

北京红螺寺和青龙峡两景区已率先降价20%以上,均由70元降至54元,据悉北京其他景区降价措施也在拟定上报中。据公开资料统计,“十一”前降价的著名景区还包括乌镇东栅、普陀山景区,岳阳楼景区等。

景区门票收入不可用于补充地方财政

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最早是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作为积极扩大消费的一项举措,《政府工作报告》建议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6月,国家发改委以一份《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进行落地。意见要求,2018年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任务要取得明显成效。

以行政文件明确要求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这次行动力度超过往常。近十多年来,国家发改委数次以专项行动整治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背景基本都是价格偏高,具体表现包括“相互攀比、竞相涨价”“比价关系不协调、价格水平较高”“价格管理不规范,价格偏高”“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形式。

2008年4月起,国家发改委用一年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了清理整顿。其间,重新核定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门票价格,要求门票价格过高的适当降低。7年后,国家发改委再次启动了一年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并无多大变化。

从整治不合理定价,到明确普遍性降价,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魏小安告诉记者,主要是老百姓普遍认为景区门票价格还是太高了。

景区门票价格为什么居高不下?此次发改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到,一些地方过分依赖门票经济,门票价格“额外负担”过重问题突出。

魏小安认为,门票价格中的“额外负担”包含的因素很多,包括地方将门票收入用在景区以外的地方,或将景区门票收入用于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等。“一些地方政府把好的景区当成一块‘唐僧肉’,经营越好,上交越多”。

这种现象被明确遏制,《指导意见》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应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除这些支出外,景区支出中依法应由各级政府承担部分,以及与景区正常运营无关的支出,均不得计入景区门票定价成本。

未来,地方政府或管理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参与景区门票收入或经营利润分成,或将景区门票收入用于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等行为,将被重点清理规范。

(责任编辑:曹洋)

为你推荐

返回首页 返回栏目首页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公告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union@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5924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