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广西人大新闻信息中心供图
平陆运河始于南宁横州市西津库区平塘江口,经钦州灵山县陆屋镇沿钦江进入北部湾,全长134.2公里,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以发展航运为主,兼顾供水、灌溉、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等功能,总投资727.3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建的第一条江海直达运河,对推动广西及西南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平陆运河先后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等。2022年7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同年8月28日,平陆运河正式开工建设。
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立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握好边建设与边立法、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系统治理与精准施策的关系,把立法同平陆运河作为在建工程的实际结合起来。条例共32条,主要对政府、部门、平陆运河管理机构与运营单位职责,加强运河保护,规范运营管理和服务,推进智慧运河、绿色运河建设,强化运河安全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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