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区域项目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日前,唐山市丰润区出台了《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根据区内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定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价、气候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5个事项开展区域评估。
区域评估是对在该区域内拟建设的项目,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对社会公开,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目前,该区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其余四项的编制已进入政府招标采购阶段。
实行区域评估后,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由“单体评价”变为“整体评价”、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对节能评价,在不突破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前提下,简化节能审查环节,增强用能单位减煤的主体责任意识;对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区域气候可行性报告、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等,由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使用区域评估结果的申请,审批机关告知应达到的条件,行政审批相对人提交承诺书,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另行组织评估评审,直接运用区域评估结果,节省企业成本。对于不符合或需要突破评估结果的,按照原有规定程序办理。这将大大节省项目建设过程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审批效能。(张明俊 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