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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省级公司混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云南联通“双百行动”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时间:2019-05-1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5月17日上午,中国联通在集团总部举行了云南省分公司“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国资委、发改委及工信部相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云南联通运营公司筹备组组长伍昭祥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上,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正式启动云南联通全域社会化合作。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联通在省级公司的混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在发言中表示,本次在云南联通实施的全域承包合作计划,是认真落实“双百行动”、纵深推进混改的具体举措,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开放合作、探索产业合作模式的大胆实践,也是破解云南联通原有经营困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企民企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中国联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在上级部委的积极支持和有力指导下,在合作伙伴精诚合作、携手共进、创新实践下,进一步纵深推进混改,努力推动云南联通的综合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据悉,云南联通于2018年被列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是“双百企业”中唯一一家央企省级分公司,肩负着探索基础电信业务合作运营模式的重任。在改革过程中,云南联通遵循国企改革的基本要求,紧紧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商业类国有企业省级分公司的分类界定,按照“先进行运营机制改革、再逐步过渡到资本层面改革”两步走的改革思路,以云南联通“全域委托承包运营”为主要方式,把国有企业生产要素优势与民营企业市场化机制优势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化运营转型和创新业务转型。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整合原有联通经营团队,组建由民营控股的运营公司,实现了联通主体公司与运营公司职能分离,落实省分公司层面的“五新”战略:精干的主体公司履行国资及通信安全监管职能,民营化的运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开展承包运营,实现省级公司“新治理”;通过在省级公司通信业务层面与民营企业的全面合作,使公司从资本到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健了公司“新基因”;通过清单制监控,在一定范围内充分授予运营公司运营自主权,让市场前端能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适应市场变化,后端不断完善支撑与服务能力,加快公司互联网化“新运营”在省级公司的落地;通过运营公司更加灵活的运营机制,提升公司创新及实施能力,在省级公司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运营公司发挥各自自身优势,通过高度的开放合作,整合产业链优质资源,构建创新业务生态,与联通传统业务紧密协同,利益共享、合作共赢,夯实公司外联内通的“新生态”。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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