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工商局官网显示,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近日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显示,对三地已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梳理,对已有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协商修订,形成统一格式的合同示范文本,并由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发布,并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合作协议》指出,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统一违法合同行政裁量标准,做到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同时,在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前提下,三地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区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业和内容,统一开展三地合同格式条款联合整治行动。
此外,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合作协议》还表明,三地共同制定和推行涉农类合同文本,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创新合同帮农方式,优化服务手段,为涉农主体提供合同法律咨询,不断提升涉农主体诚信履约意识。会同相关部门培育和规范农业经纪人发展,强化经纪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农业经纪人专业素养;引导其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农业经纪,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邢郑)
(责任编辑: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