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将出 北京雄安新增为试点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6-20 14:09: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 |责任编辑: 曹洋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决定在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基础之上,新增北京、雄安新区两个试点地区。

这是商务部昨日召开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传递出的信息。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冼国义在发布会上表示,《方案》明确深化试点期限为两年,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他透露,为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综合考虑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总体布局,将北京、雄安新区新增为试点地区,将哈尔滨新区调整为哈尔滨市,江北新区调整为南京市。

冼国义指出,国务院近年来就服务业开放做出的重大部署,特别是涉及服务业开放的内容,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借鉴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经取得的开放经验,在试点地区率先推广。此外,探索商业存在模式以外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措施,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在金融、电信、旅行、工程咨询、法律等服务领域推出开放便利举措。

在发展模式方面,《方案》要求重点推动试点地区建立各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提升新兴服务出口竞争力,以及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不断培育新兴业态和新兴服务贸易,重点推进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的发展。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等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过两年的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已经形成29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这些经验,国务院已经批准复制推广,商务部将很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经验推广的政策文件。”冼国义说。

据悉,这29条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涉及管理体制、监管模式、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其中,在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包括依托大数据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互联网+中医药的服务贸易、语言的服务贸易、纪录片方案国际预售的融资模式、跨境电商物流账款智慧管理模式、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创新等6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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