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新政 政策支持类住房占比60%左右
发布时间: 2018-06-06 15:18:59 |来源:新华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5日发布住房新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深圳住房拟分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类,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后三类享受政策支持的各占20%左右。
这份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对现有深圳住房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提出到2035年分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量的40%左右。
这是6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拍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摄影大厦。新华社记者毛思倩摄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以及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只租不售,建筑面积以30至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同时,市场商品住房坚持以中小户型为主。
此前,不设收入资产线、采取轮候制度的安居型商品房,现改为“合理划定收入财产限额”,并实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圳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对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表示,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继续面向在册轮候家庭供应安居型商品房,并保持原有的供应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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