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份购房难度排名出炉 北京连续三年居首
发布时间: 2016-05-13 15:20:14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作者:宋雅静 | 责任编辑: 曹洋
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
根据国家统计局口径的数据,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8.2%,比2014年名义增幅收窄了0.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9.1%(包含有可售型保障房和棚改房), 增幅比2014年扩大7.7个百分点,房价涨幅出现较为明显的攀升。本报告中房价收入比的“户型面积”指标,统一按照100平方米计算(与全国城镇家庭平均住房面积相近)。
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得出2015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仍然属于在6-7的合理区间内合理震荡。房价收入比的上行主要是受2015年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房市回暖导致房价增幅明显攀升,同时收入增幅远小于房价增幅的影响。
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分化明显 7省市房价收入超8.5
北京连续三年位居全国买房第一难 比值维持14.5高位
据易居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30省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分化依然明显,最高的北京市连续三年维持在14.5的高位,而内蒙古仍然是最后一名,仅4.4,与2014年相比下降0.3。整体而言,北京、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和浙江7个省市房价收入比较高(超过8.5),海南作为全国重点旅游省份,大部分商品房卖给了岛外人,房价收入比仅次于北京和上海,有一定特殊性,其余为东部沿海省市。
此外,全国22个省份(自治区)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30省的平均水平7.3,包括11个西部省(自治区)、8个中部省份和3个东部省份。可见,我国房价具有明显的区域差距。
2015年,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北京房价收入比以14.5再次位列第一,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浙江6个高房价收入地区紧随其后,河北、江苏、辽宁、山东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
中部地区8个省份房价收入比均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水平以下。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中部地区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各省之间差距较小。
西部地区11省份房价收入比,均低于全国30省平均水平,且有9个省市地区同比下跌。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西部地区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其中陕西、四川、重庆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相对较高,贵州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