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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1》2009年10月29日播出节目——打拐,寻家,以下为节目台本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从昨天开始,本台新闻频道就一直在滚动播出公安部打拐专项行动中被解救出来的60个孩子的信息。60个孩子的背后就是60个破碎的家庭,好在我们今天下午得到了一条好消息,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父亲,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今天从贵州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就在几个小时前,华国抗和他的父亲已经进行了单亲认定,也就是说他找到了亲生父亲。
39号,这就是网站上华国抗小朋友的寻亲编号。就在今天,他将幸运地离开这份60人的名单,然而剩下的59个孩子,现在却没有小国抗这么幸运。
张国胜是去年4月以38000元的价格被枣庄大兴村村民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虽然之前就几经倒手,但买来时,他才刚出生一个月。由于小国胜无法知道自己的身世,这也为警方解救后的寻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随着近日警方公布未查明生源的被拐卖儿童信息,从27日到昨天晚上,警方联系人刘文涛已经接到了十多个遗失儿童家长从各地打来的咨询电话,然而最后都被一一否定了。
和张国胜同样可怜的是编号15号的一位小男孩,当年,他和其他11名孩子被人贩子从东莞拐卖到潮州,随后被警方解救。
警方:
不要哭,不要哭,为什么哭呢?你们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哭什么呢?
解说:
如今,五年的时间过去了,这期间已经有9名被拐儿童都先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他和另一名小朋友仍然还在等待。
梁国沛(东莞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可能当时我们数据库里面失踪儿童父母的DNA采集不完善,造成了我们库里面可比对的资源不充分,造成了这15号儿童找不到亲生父母。
(资料:10月29日新闻)
主持人: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的时候指出,今后公安部还将会陆续公布已解救的未查清生源被拐儿童的信息。
解说:
竭尽全力,为了让被拐的孩子们和亲人团聚,当华国抗和父亲相聚的温馨场景还停留在我们脑海中时,其他生源不清的孩子他们能否找到回家的路,关注的背后是我们更多的期待。
主持人:
看完这个短片,人们很本能的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被拐的孩子大多数都是来自什么样的家庭?
张文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从很多案例来看,实际上我们说这个社会中有一些家庭我们可以归类为是高风险的家庭。比如说有的是单亲,有的在城市里忙于生计的农民工家庭,或者还有的是事实上已经没人监护的这种未成年人所在的家庭。这样一些家庭因为缺少监护,这种孩子就更容易被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下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的主任陈士渠。
陈主任,您好。
陈士渠(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
你好。
主持人:
刚才我们通过短片了解了,60个孩子里面已经有一个孩子找到了自己的家属,父亲,还有59个孩子没有找到,这什么原因呢?
陈士渠:
是这样,生源不名,其中一个原因是被拐儿童往往被人贩子多次转手倒卖,一旦其中一个环节没有查清,或者人贩子抓不到,就是断线了,即使解救了被拐卖儿童,也难以顺线追查,找到他的亲生父母。另外一个原因,是在打拐的DNA信息库中,也未能比对他的亲生父母。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DNA信息库,如果说建立了DNA信息库的信息越多,是不是越有利于孩子找到自己的家庭?
陈士渠:
是这样的。
从理论上讲,建立打拐DNA信息库是确认被拐儿童生源的最好的方法。但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所有的失踪和被拐儿童亲生父母的DNA信息,还有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的DNA信息,都必须采集入库,这样所有的拐卖儿童案件,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侦破的,所有被拐儿童都能确定生源。但是在实践中,血样应采尽采还存在一定困难,所以我们这次把一些未比对的被拐儿童的信息公开发布,作为一个辅助的手段来供被拐儿童家长辨认。
主持人:
那现在这个DNA信息库建设的是一个什么样子?
陈士渠:
目前我们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里面已经存集了有几千人的DNA的信息,我们还在要求各地都要把应采尽采这些血样都要采进来,然后让它发挥大的作用。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信息库里边有几千人,那么现在准备找自己的孩子,孩子找父母的,现在这样的数字又是多少?
陈士渠:
这个我需要到时候再核查一下。
主持人:
这还是不成比例的,是吧?
陈士渠:
对,我印象中大概是有三千多个父母的,还有三千多个孩子的信息。
主持人:
那就是和需要找自己孩子的这些没有进入信息库的相比,这是一个什么比例?
陈士渠:
应该说,还有一些信息还没有采进来,我们在要求各地都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把这些该采的信息全部采集进来。
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主任。
刚才我们说到,有一个孩子找到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说,这些没找到的孩子他们被解救了,解救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们继续受到伤害。但是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那接下来他们会面对一个什么样的境况?
张文娟:
我觉得这里面还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找到父母的,如果本身父母就是出卖这个孩子的,或者父母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的,本来就有严重的问题的,那这个孩子是不是一定要回到父母那儿去。这个可能现在根据有关的制度,我觉得也应该有一个追踪。如果说父母是严重不称职,是出卖孩子的,那可能需要有一个剥夺监护程序,重新来寻找合适的家庭。
还有一部分,就是刚才您提到的,如果找不到的话,怎么办?现在一般是把孩子放在福利机构,由福利机构来代养,这个期间在慢慢寻找父母,如果找找父母再回到家庭,找不到父母,现在就存在一个立法的问题,就是可能有些孩子长期都在等待中。
回到了你刚才说的问题,实际上解救了,因为儿童在成长期间,他需要一个安全的、依赖的环境,这样孩子是长期处在一个监护待定的状态。现在如果下一步往下走的话,从立法的健全来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参考,比如说弃婴的这个程序,应该有一个宣告监护结束的这样一个程序。这样进入到国家监护才可以为他(提供保护),就是由社会福利机构为他寻找新的家庭,进入到新的家庭监护里面。
主持人:
张主任,你看被拐卖的儿童有些是被买的,为什么被买呢?是因为这个家庭里面缺孩子,或者特别缺男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这样的家庭,是这样买来的孩子视如己出,而又被公安部门解救了,他们被解救以后,会进到福利院,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选择?
张文娟:
这里也有这种说法,有的说为什么不让这个家庭继续抚养这个孩子呢?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本来这个孩子进入到这个家庭,他是靠一个违法的关系进入的。我觉得从儿童最大利益的角度,可以选择将来再让这个孩子暂时由这个家庭代养,但是必须经过一个程序,也就是解救之后,应该是先宣布到福利机构代养,然后福利机构再寻找寄养家庭。寻找寄养家庭的时候,可能因为这个家庭原来跟这个孩子建立了一定的关系,可以由这个家庭来寄养这个孩子。
为什么要经过这样一个程序?就不能让一些家庭意味着说,只要我买了孩子,我对他好,我就还可以一直拥有这个孩子。这样其实对打击贩卖,对打击收买是不利的,所以必须要经过这个程序,然后说这个孩子是违法的,这已经被解救了,他属于现在由国家暂时监护。只不过考虑到儿童最大利益的保护,你跟他建立了稳定的关系,我要再重新给他寻找家庭,可能他也是陌生的,所以先由你来代养,我觉得这个是可能的。
主持人:
我倒是觉得这是一个两难的处境,因为不管对买孩子家庭,还是对孩子来说,下一步怎么走都很难。
张文娟:
对。一个是预防的问题,再一个就是及时解救,不至于让这个孩子跟这个家庭建立一个长期的稳定关系,跟原来的家庭长期隔离。这样的话,即使他再回到这个家庭,我觉得这些个孩子也需要一个心理的康复,否则的话,他跟原来的亲生父母可能不能建立起很亲密的这种感情关系,会影响他一生的幸福。
主持人:
卖孩子,是因为有一个买孩子的市场,那么在2007年的时候,我们的记者曾经对这个买孩子的市场做过一个调查,我们来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这个编号为15号的孩子,当年是被一个叫胡海平的人贩子同东莞拐卖到潮州的,当年许多失踪男童就是经她的手被卖到了潮汕的农村。
记者(柴静):
如果在这个村庄里面,大家都知道这家的孩子是买来的,是拐卖的,这家人会受到指责吗?
胡海平(服刑人员 拐卖儿童罪):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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