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月生态补偿“红黑榜”出炉
发布时间: 2018-03-23 10:54:34 |来源:大河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信阳南湾湖
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要求,河南省实施按月实施生态补偿。2018年2月,河南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799万元,得补1530.8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002万元,得补506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是:信阳675万元、安阳480万元、开封370万元;得补金额前3位依次是:三门峡333.5万元、驻马店163.5万元、濮阳143万元。
三门峡空气质量得补金额473万为2月之最
综合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这三项河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因子分析,2月份18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580万元、南阳175万元、开封170万元、商丘155万元、许昌130万元、平顶山120万元、周口70万元、漯河47.5万元、济源35万元。有8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473.5万元、信阳225万元、新乡152万元、濮阳143万元、驻马店123.5万元、鹤壁87.5万元、郑州51.5万元、洛阳23万元。
其中,因PM10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210万元、鹤壁40万元、焦作40万元、商丘40万元;因PM2.5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350万元、开封65万元、南阳65万元、济源65万元;因优良天数不达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平顶山100万元、南阳100万元、商丘100万元。
“河南小江南”2月水环境质量支偿最多达900万
河南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
2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8省辖市中,共有10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900万元、洛阳240万元、开封200万元、济源170万元、三门峡140万元、南阳110万元、新乡80万元、漯河70万元、郑州30万元、鹤壁3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7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平顶山150万元、许昌120万元、安阳100万元、商丘50万元、驻马店40万元、焦作30万元、周口1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4个县(市)进行了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汝州12万元、兰考4万元、永城市4万元、有3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依次是: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鹿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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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全国率先实施月度生态补偿
环境治理拖后腿,不光丢脸,还会被罚钱。2017年6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全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以经济奖惩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据介绍,按月度实施生态补偿在全国尚属首创。
根据办法,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反之,实施补偿金奖励措施。
河南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解读:按月度奖惩比过去更加严厉
据了解,早在2010年,河南就出台了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16年河南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后,也出台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随着新办法出台,老办法同时废止。
新老办法有何不同?专家对此解释,老办法按季度考核,新办法按月度考核。考核标准也不一样,老办法考核基数按省定目标值,新的办法中空气质量考核按省均浓度值,水环境考核按水质。按月度实行阶梯式奖惩,比过去更加严厉,力度增加。新办法更科学合理,更能发挥生态补偿引导作用。新办法按照省均浓度考核,污染排放少、对全省平均水平贡献大的地方就要享受补偿奖励,污染排放多、拉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方就要扣收更多补偿金。(记者莫韶华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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