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举报违法排水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7-10-10 09:59: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 周颖 |责任编辑: 曹洋

 

只要被认定为有效线索的,每次举报最低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审定已正式印发施行。

办法规定,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受理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排水行为的举报,并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办法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包括:向河道、湖泊、水库、市政管网等倾倒垃圾、废渣、施工泥浆水、施工废弃物等;未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的;其他对市政管网、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造成污染的。

广州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5类行为是河道河涌黑臭的主要源头,且行为呈多发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夜间作业等特点,仅靠政府部门难以完全发现,因此发动群众举报,开展全民治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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