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守生态环境高压线
发布时间: 2017-05-23 15:28:30 |来源: 光明日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浙江省永嘉县岩头丽水街一角。 于志新摄/光明图片
【多彩神州·生态故事】
漫山遍野的竹海、清新怡人的空气、潺潺流淌的溪水以及前来感受优美环境的游客——在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县浙江安吉,这样的场景已成为一种常态。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浙江以铁的决心保护生态的意识早已觉醒,并率先探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战略。生态红线让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保护之间达到平衡,成为引领浙江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
先行先试催生“安吉模本”
红线就是高压线,意味着不可逾越的边界、不可触碰的底线。21世纪之初,浙江就萌发将红线的概念引入到生态保护中。2000年,安吉县提出生态县规划并划定生态红线。当年做出的决定,意味着这个并不富裕的山区小县,需斥资5000多万元,搬出划定区域内的企业。
“2015年,安吉编制了《安吉县环境功能区划》,包括自然生态红线区共14处,占县域面积近五分之一。”安吉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区域内,所有工业项目不准入内。”
为严格执行区划,仅2016年,安吉县就否决、劝退43个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当的项目。单从经济指标考量,严格保护生态付出的代价的确是沉重的:在湖州各县市的经济排序中,安吉一度倒退至倒数第一。然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的安吉“山峦青翠、河流清澈、空气清新,经济结构合理、社会和谐稳定、人居环境优美。”这是环保部对获得“国家生态县”称号的安吉所做的评价。
生态文明“安吉模本”的诞生,并不是个例。浙江这片孕育蓬勃民营经济的土壤,亦是萌发绿色发展思想的前沿阵地。从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的目标任务,到创建生态省,再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道路上,大胆探索,浙江阔步前行。
划出生态保护红线区
有关专家指出,以一条生态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将碎片化的生态保护边界连接起来,明确到位,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和行动。
2007年,浙江省环保厅就在全省试行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6年9月,《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印发。由此,浙江着手建立“一个区划一张图”和覆盖全省的环境空间管制机制。这也意味着,浙江已正式出台覆盖全省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且划出了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据浙江省环保厅统计,全省11个设区市共编制71个市县《区划》。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环境目标,按6类分区要求,共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分区2433个,各执行不同功能。6类分区分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和环境重点准入区。其中,执行最严保护标准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功能保障区,占到国土空间的近三分之二。
根据区划,浙江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涵盖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规划的保护范围,以及全省297个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23个生态功能保障区,则主要包括全省各地河流中、上游的丘陵地区及重要河口等区域。
给领导干部念“绿色紧箍咒”
划定红线是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关键。对于如何严抓落实,浙江省政府明确要求,“省级区划确定了12条工业污染防治、7条农业面源防治、7条生态保护修复、10条其他类,共四大类36条规范化的管控措施,并将相关条款组合成为相应功能区类别的管控措施。”
此外,浙江还按污染强度和风险等级,将工业项目分为一、二、三类,各类功能区明确了建设项目准入类别。同时,每个区域都制订了明确的项目负面清单。
给领导干部念“绿色紧箍咒”,浙江毫不手软。2016年11月,省委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十二种损害生态环境的情形要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而且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将被终身追究。
更多生态体制改革的探索,正在为浙江生态保护红线的守护,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绍兴市柯桥区今年年初出台专项文件,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近日,又出台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作为浙江省第一个探索环保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地区,柯桥区此举为解决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上了一道“双保险”。区环保局局长张国生说:“改革最直接的成效,就是破解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难题,由乡镇牵头,农办等部门参与环保联合执法。特别是乡镇,开始从被动参与变成了主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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