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治理亟须划一条生态“红线”

发布时间: 2017-05-09 11:19:56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 |责任编辑: 曹洋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研究者认为,“五大湖”水环境治理要摆脱成果局限于“点”、很多措施还在“试”的面貌,进一步激发治理带来的生态边际效益。必须要深入下去,投入更多的资金、力量和资源,实行协同统筹、标本兼治。

划出湖泊生态“红线”

有受访专家认为,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湖泊治理技术水平已不再落后于国外,有的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但是,湖泊治理技术是支撑,管理才是关键。要像我国划18亿亩耕地红线一样,亟须为“五大湖”这样具有重要区域生态战略地位的大型湖泊开发划一条生态“红线”。

只有首先划出了湖泊生态“红线”,遏制边治理边污染、边保护边破坏的现状,治理技术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这条生态“红线”应包括水域面积控制线、绿化控制线、建设控制线等。需设立生态核心区域,禁止一切水产养殖和航运等开发利用项目,以确保湖泊的多样性“标本”得以保存。核心区域外还应设立缓冲区,避免外来干扰,减少人类活动对于核心区域的影响。缓冲区以外的区域,也应强制进行综合性规划,明确怎么保护、开发、治理。

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少林说,关键在于执行力。他认为,应将湖泊的生态“红线”作为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标准,作为地方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最重要抓手之一,推动从“河长制”到“河长治”。

一位安徽省环保干部认为,在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背景下,可以先行破解执法困境。相对集中湖泊行政执法权,统筹各个部门涉湖执法力量,相关涉湖管理部门将各自执法权限授予统一的湖泊执法机构,让红线真正“带电”。

“一湖一策”标本兼治

为了使“重病缠身”的“五大湖”重现秀丽容颜,各地政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巨大的投入尚未真正带来预期的结果。受访专家指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时间来,湖泊治理和保护方略的针对性仍然不够。

五大淡水湖泊,不仅湖泊成因各异,其周边的生态特点、流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迥异,其受污染的种类和污染状况也各有不同。从湖泊承担的供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休闲旅游等主导功能上看,即使在同一湖泊,不同湖区承担的主导功能以及各主导功能的重要性位序也会有较大差异。

湖泊学博士、江苏省太湖办原副主任张利民说,要根据湖泊承载极限等因素,实行一湖一功能的定位。既统筹湖泊流域水循环及其伴随过程,又结合该湖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特色,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层面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地制宜地提出相应的湖泊治理和保护的优先措施,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具体说来,就是要实施“一湖一策”,从流域层面研究江湖、河湖关系演变,协调防洪、蓄水工程布局与水质改善、生态保护要求;从时空尺度研究污染分布、结构特征及迁移变化,源头减排、过程净化、末端扩容并举;从湖泊水文特性出发研究水质与水量、水流、水位的内在联系和响应关系,优化闸坝调度和调节水文要素,发挥水流自净作用。

经过二十余年的湖泊治理探索,各地又迎来最新一轮治理规划,基本特点是引入“全流域综合治理”的理念。一位受访专家表示,湖泊全流域综合治理的路子是找对了,但要注意,复杂的湖泊污染问题仍需要辩证分析,还需要研究跨流域、跨地区统筹协调、共同治理,这样才能达到“精准治湖”目标。

特别是“五大湖”,除洪泽湖外,都是长江流域的“棋子”。有专家说,要治理湖泊,就不能不管长江。必须以长江流域为单位,将各自的治理工作置身于整个长江流域水治理的大背景下去统筹规划:在流域层面统筹考虑湖泊富营养化控制、河流综合整治、城市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监控预警等研究内容,强化流域顶层设计;建立流域统一高效的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解决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的跨界责任落实问题;按流域进行成果集成,凝练流域共性技术。

创新融资模式突破资金瓶颈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两级财政分开后,地方政府逐渐成为水利工程出资的主体之一。保运转、保民生之外,所增加的湖泊治理这笔投入,从何处来?

西洞庭的湖南安乡县一位财政部门负责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安乡县年财政收入4.8亿元,人均财力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8%。即使全年连一座公厕都不建,保运转还差11亿元。“不少需要县级财政出配套资金的治理项目,我们都不敢接。”

为资金犯难的不只是安乡县。安徽最早提出的口径是,环巢湖生态修复一二期项目总计投资300亿元,而到2012年时一期工程投资预算已超过500亿元。而最新的数据是,包括新筹备的三至五期项目在内,环巢湖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总投资额1420多亿元,这还不是最终决算数据。

一位受访专家介绍,地方财政资金压力大的同时,国家各部委基本上从各自职能出发,分别从防洪、污水、垃圾、水利、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单一,不与其他建设内容相融合,这就出现了上下左右难以形成资金合力的问题。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洞庭湖调研后建议,建立国家中央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同时积极考虑引入社会投资、捐赠和国际资金。优先考虑民生,特别是优先补偿湖区人畜饮水等基本生存保障的项目,推动湖区产业转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引导湖区人民自力更生,休养生息。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关专家表示,各级政府要主动拆除民营资本进入“五大湖”区公益事业项目的壁垒,创造条件构建新的融资机制。如BOT模式、公私合作等,以促进在湖泊流域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民营资本进入,从而增大设施的建设规模并提高运行效率。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尝试施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安徽省巢湖市一位负责人则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巢湖筹措治理资金的机制值得借鉴:合肥市政府多渠道筹措巢湖专项资金池,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工程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本息偿付。资金池来源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其中,有水利建设资金的50%、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入的5%、预算安排的资金(原则上按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决算数的1%安排)、水利部专项补助资金、部门争取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巢湖生态专项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当以上资金仍不能满足需求时,由合肥市本级财力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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