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陕西重点区域流域环保问题仍突出

发布时间: 2017-04-12 09:54:14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李华 |责任编辑: 曹洋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11日在西安公布去年在陕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情况。督察组指出,2013年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矛盾依然突出,部分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仍然突出。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结果显示,近几年陕西省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取得显著成效。在治污减霾上,陕西省采取了“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多个措施。2013年以来陕西省累计拆除燃煤锅炉9400多台;在流域治理上,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并启动新一轮治理行动,渭河干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加强汉丹江综合治理,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针对秦岭生态保护,陕西省迅速拆除秦岭违建别墅,对周边6市38县进行专项治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据介绍,陕西省按照边督边整改的要求,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309件环境举报问题均已办结,关停取缔222家企业、立案处罚363件案件,拘留26人,约谈492人、问责938人。

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发现,一些地方领导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在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环境保护工作显得比较被动。

其次是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严峻。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咸阳市、渭南市2016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比2015年大幅上升。

三是重点生态区域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近年来秦岭地区采矿采石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破坏面积达到3500多公顷;渭北“旱腰带”区域生态环境脆弱,但该区域近年来采石面积不断扩大;全省还有14家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

根据督察结果,督察组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