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海区休渔期普遍延长1个月 最少"休息"3个月
发布时间: 2017-01-22 10:49:33 |来源: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制图:蔡华伟
让海洋更好休养生息(政策解读)
长期以来,由于环境污染、过度捕捞、交通航运等影响,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农业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 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出台海洋渔船“双控”管理、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伏季休渔三项重大改革制度,海洋渔业资源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小鱼小虾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对压减的船只,中央财政将实行补贴
渔船“双控”,指控制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实现零增长、负增长,由农业部报请国务院同意对沿海各省(区、市)下达阶段性控制和压减指标。
按照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除淘汰旧船再建造和更新改造外,不新造和进口在我国管辖水域生产的渔船。
基于2015年渔船控制数,《通知》要求沿海各省年度压减数不得低于该省总压减任务的10%。
于康震说,对压减的船只中央财政将实行补贴。“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75亿元,每千瓦补贴提高到5000元。同时,扶持上岸渔民,让他们生活水平不下降,生产有保障,不回流。
捕捞量要低于资源增长量
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就是根据海洋渔业资源状况,对年捕捞产量实行限额管理。
《通知》规定了渔获物产出的控制目标:国内海洋捕捞实行负增长政策,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与2015年相比减少309万吨以上。
2020年后,将根据海洋渔业资源评估情况和渔业生产实际,进一步确定调控目标,努力实现海洋捕捞总产量与海洋渔业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既要保护资源,又要兼顾渔民利益。于康震说,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原则就是,捕捞量要低于资源增长量。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国捕捞总量应该控制在资源总量的50%到60%,因此把年化渔获物总量控制在800万到1000万吨,符合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国情。
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一个月
于康震表示,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由于海洋渔业资源长期衰退和气候变暖导致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提前,而现行休渔开始时间较晚,渔民在休渔前大量捕捞幼鱼卖钱,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同时,现行的休渔起止时间在不同海域甚至同一海域的不同区域相差很大,不同的作业方式也不尽相同,由此导致休渔期间渔船跨区域作业、休渔作业方式冒充非休渔作业方式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本着相对统一、适度延长、统筹兼顾、分布到位的原则,农业部重新调整确定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首先,统一了休渔的开始时间。所有海区的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其次,休渔类型统一和扩大。首次将南海的单层刺网纳入休渔范围,首次要求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另外,休渔时间延长。总体上,各海区休渔结束时间保持相对稳定,休渔开始时间向前移半个月到1个月,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1个月。各类作业方式休渔时间均有所延长,最少休渔3个月。
于康震说,要加大幼鱼保护力度,严肃查处电毒炸等粗暴捕捞方式,开展增殖放流,加快建设海洋牧场。要加大力度,解决休渔期间渔民的生计问题,保障渔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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