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让环保督察效果持久

发布时间: 2016-12-26 14:46:3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从7月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批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截至11月23日,第一批环保督察情况反馈全部公布,共问责3422人,约谈2176人,罚款1.98亿元。执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中央环保督察如此严厉,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种信号,表明了中央铁腕治污的决心。11月,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展开。

针对现阶段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环保督察确实是政府部门所采取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并且有高度针对性的环境监管方式。实际上,这种方式是从以前的环保部约谈方式的基础上借鉴扩展而来。环保部约谈效果在一些地方确实立竿见影,尤其是将约谈通过媒体公开,将地方政府的环保治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如今采取环保督察这种途径也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关于环保部门监管不严的问题由来已久,之前也有些处罚方式,比如针对污染事件问责环保局长,让其下台。但实际上,很多问题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决策和环境执法的干预,是造成环保执法不严、企业违法成本低的深层次原因。

而要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公众可以通过环境诉讼,将不作为的政府部门告上法庭,直接遏制政府的干预,但如今我国的环境诉讼还有相当的难度,还需要一段时间发展。而与此同时,我们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环保督察的方式其实是中国特色的方式,不但督企,还要去督政,并且党政同责,直面问题,去解决地方干预的问题,真正落实环保法规,要求地方政府真正对环保问题负责,形成问责机制。从理论上讲,这种方式确实是很有针对性的措施,最终也解决了一些问题。例如公众比较关注的一些重污染问题,实际上是区域污染问题,督察某个城市起到的效果有限,督察到省一级,范围就扩大很多,能够形成区域治理的方向,比较符合现在区域联防联控的思路。

在这次的环保督察风暴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问题是很久以来都存在的,对地方环境和民众生活都造成了重大影响,但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还有些被压制了。但通过督察风暴,这些问题都浮出了水面,并最终都得到了解决。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督察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这次环保督察的力度大,查处很严格,在环保督察过程中,一些数据被逐步公开,一部分不负责任官员被查处,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些企业被曝光并查处,之前一些公众反复举报都没有回应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这不单是解决环境的问题,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导致的一些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所以在环保督察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也更加重视环保问题并加以解决,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毫无疑问,环保督察会进一步促进传统“唯GDP”的发展导向发生变化,地方官员应该认识到,环保问题要被置于与经济发展同等的地位看待,要实现二者的平衡。

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这种影响更加长效化,让效果更常态化。希望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能够持之以恒,切莫“前期声势大,后面不了了之”,否则会降低督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影响督察效果,导致地方环境问题反复。对于地方和中央,这都是一场考验。最终我们认为还是要回到环境法制的轨道上去,要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以环境法制为基础划定各方行为的边界。在目前环境诉讼达不到效果的时候,我们就会特别关注信息公开,比如社会监督,比如新媒体的运用。这些手段都可以反过来推动环境法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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