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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福利化分房退出历史舞台,房地产行业由此飞速发展。而随着房价的迅猛上涨,完善和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让“居者有其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也不断进入各级政协委员关注的视野。
一份民盟中央的提案认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但是住房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由于住房保障建设与发展地方经济关联度低,多数地方政府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住房保障责任意识淡化被列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川省成都市在这方面的努力和探索值得借鉴。2006年8月,《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成都市第一次以制度形式把住房保障明确为政府公共职能。经过多年的努力,成都市已经建立了分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公共住房制度。住房保障的“成都模式”成为一个典范……
住房保障“无缝覆盖”
宽敞的客厅、温馨的小卧室、配套齐全的厨房和洗手间——这是成都低保户张忠兴的新家,而在两个月前,他们一家四口还挤在一间破旧的房里过着日子。张忠兴右眼失明,左眼视网膜萎缩,严重弱视,两个孩子都在上学,一家四口的开销全靠妻子送报挣钱来维持,要改变住房条件,张忠兴压根都没想过。而这样的“天方夜谭”,在成都住房保障制度这把“保护伞”下变成了现实。成都实行的廉租住房制度,采取了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保障方式,做到了“应保尽保”。收入限制也从原来的8000元上调到22000元,除了最低收入家庭以外,成都在全国率先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到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之列,让“夹心层”的住房“瓶颈”得到了有效解决。
长期从事房地产研究的郭松海教授是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在10年来近百件提案中超过90%的提案有关住房问题。郭委员认为,住房保障体系是一个包括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普通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屋等多层次的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应覆盖到中等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
2006年8月1日,《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两个配套文件颁布实施,标志着成都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初步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
根据成都市的住房保障体系,成都市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被分为三个梯度得到政府住房援助——第一梯度,是对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而针对第二梯度的“夹心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家庭年收入2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自主从市场租赁住房,并领取政府发放的租金补贴的办法;第三梯度,是家庭年收入22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通过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办法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从最低收入人群到“夹心层”再到中低收入家庭,三大政策利器筑起了成都市解决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全覆盖的“金钟罩”,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
市场手段也可用来保障
在房地产市场日新月异崛起的大背景之下,保障类住房就似安身之清水,市场化则是发展之土壤,如何实现水土相融考验政府的执政水平。
去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出建议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其中建议政府必须直接参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决定出售或租赁的价格水平,同时指出,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也要利用市场机制,与建筑商合作建设,但不放松管理。
成都的经验是将住房保障与市场接轨,通过市场手段,强化产品供应,着手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并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公共住房供应、分配和管理模式。
成都将限价商品房也纳入公共住房范畴,而作为解决第二个“夹心层”——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市场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而推出的创新之举。
从前年开始,成都已经陆续推出了三批均为8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而目前已建和在建的8个限价商品房项目,地理位置都是深受当地购房者喜爱的“热点区域”。限价商品房实行政府定价,一般来说,是参照成都上年度同区域同类住房的房价,并低于售房当期全国房价的平均涨幅。
从“零租金”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到今后的“农民工宿舍”、“高级员工公寓”、“大学毕业生公寓”……成都在公共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中,以市场为资源配置,深化政府职能,强化产品类型,推出了不同“品种”的公共住房,将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外延不断延伸。
充分调动市场资源、合理利用政府职能、不断扩大供应范围……成都在公共住房保障体系的构筑中,一个个大刀阔斧之举,绘就了一幅让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都“住有所居”的和谐蓝图。
深化公共职能
政协委员普遍认为,住房是一种商品,为追求更多的利润,住房市场必然地向高档化、大户型方向发展;然而住房又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这就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证那些不能通过市场满足住房需求的低收入者享受基本的居住权。
在成都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近期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中,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保障低端、调控中端、引导高端”的政策思路。“保障低端”就是政府通过公共住房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房地产中端、高端市场,则以效率为原则,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调节,加上政府适当的调控和引导。这一思路的沿袭,无疑是对政府宏观调控的最好诠释。
同时,在公共住房制度的实行过程中,成都市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申报家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核”的原则实行资格管理,建立起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审查制度;而通过动态监管建立灵活的退出机制,也可以有效避免福利固化。
在公共住房保障方面,成都市委、市政府书写一个个“大手笔”,将公共服务的理念诠释得淋漓尽致:
2007年仅直接用于发放租金补贴、购买廉租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财政性资金就达2.3亿元。
2007年,通过政府的调控,全年用于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数量更是大幅度增加,从2006年的70亩,增加到去年的147亩,可以建220多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
政府将通过计价回购、收购的方式,帮助符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申购条件却无力支付首付款的住房困难家庭,解决首付款的难题,建立健全全市住房保障服务体系。
圆百姓心中的安居梦,是各级政协委员一直呼吁并为之奔走的话题,成都公共住房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不断点击着“安居”、“解困”、“保障多元化”的关键词,给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本报记者 刘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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