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晰产权,均山均林到户
●农民投入增加,林权纠纷减少
●已在全国14个林业大省推开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近日就“深化林权改革、促进兴林富民”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分山分林均山均林到户
问: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多少省区市正在推进?
张建龙:2003年,福建首先进行试点,接着是辽宁、浙江、江西,这4个省率先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这4个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就是明晰产权,就是分山分林、均山均林到户,就是土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均给老百姓。另外今年有云南、安徽、河北、湖北4个省开始主体改革。
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吉林6个省总结了试点经验,也在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有的已经制定出来,正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他们准备在今年冬天或者明年春天全面开展。率先开展的4个省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另外4个省在积极推进主体改革,还有6个省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应该说,实实在在地推进林权改革的全国有14个省。这14个省都是林业大省,也是集体林比较集中的地方。
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问:林改后,会不会再出现乱砍滥伐现象?
张建龙:从已经进行试点的这些省来看,毁林案件包括火灾次数都大大降低,没有造成乱砍滥伐现象。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就是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经营得非常认真,管护也得到加强。可见,只要农民对政策有了底,吃了定心丸,他们就有长远的规划和安排,就知道在什么时候种树最好,什么时候伐木最好,什么时候去经营管理。林木生长规律有一个最佳的生长期,不到最佳生长期,砍伐就是一种浪费。凡是搞林改的,行政案件和火灾案件都大幅度下降了。
林权改革秉持五原则
问:在改革中林业部门主要把握哪些基本原则以保护百姓的实际利益?
张建龙:第一,坚持农村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通俗讲,就是一定要均山均林到户,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能均山均林的要到户。不能均山均林的,要均股均利。第二,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使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农民考虑经济效益要多一些,但是林业有三大效益,太注重经济效益,有可能损害生态效益。我们力争使农民得到实惠,但是生态不能遭到破坏。第三,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俗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把林权制度改革交给农民自己去办,能不能分、分多少,由农民自主决策。第四,依法进行,确保改革有序地进行。第五,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改革给农民带来实惠
问:林权改革到底会给农民带来哪些变化?现在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张建龙:林权改革最大成果是给农民带来实惠。
第一,农民得到了经济效益。从现在搞得好一些的省,特别是南方一些省,农民人均收入里有1/3,甚至是2/3来源于集体林的收益。
第二,农民有事做了。现在农村劳动力普遍过剩,有一身的劲儿,没地方去使。把山林给了老百姓之后,他们就会合理安排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把林业作为重点经营对象,这样就有事干了。我们去江西搞调查,在外地打工的40多万名农民工返乡务林。
第三,农村和谐了。原来林权纠纷太多,过去老百姓因为集体林是村组管着,说是集体的,但是具体哪一棵树是他的,谁也说不清。一些村子暗箱操作,很便宜地把林地承包出去,农民心里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农民心气顺了。有的林政案件常年打官司都解决不了,通过集体林制度改革,很多都解决了。
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一步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张建龙:下一步改革的重点,第一就是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现在来看,推动起来难度比较大一些,这项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且工作量非常大。分山分林必须勘察实地,绘图建档,工作量非常大。产权明晰之后,后面的就是配套改革,就是怎样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还有贷款、保险等问题。
林地流转要有原则性规定
问:保证林业改革有效进行的法律和流转市场何时能全面统一建立?
张建龙:林地流转问题已研究了好几年,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出台统一办法,主要是中国太大了,中国林情也太复杂了。如果统一搞流转,哪些能流转,哪些不能流转,要经过充分的论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要出台流转办法,要有原则性规定。我个人观点,我还是不太赞成分山后马上就流转,特别不赞成全部林地都流转。如果很快流转,不但会造成失地,利益也很难保证。林地分给农民后,应组成合作经济组织,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对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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