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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在农村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意义,就是对改革前形成的以身份为划分标准的世袭性阶层体系的冲击和变动,但没有彻底改变这个体系。这是我们分析农民阶层特征的一个前提性判断。为什么呢?一方面改革开放确实给农民自主选择职业的机会和权力,但是另一方面农民的身份制因素(特别是户籍身份)仍然在影响和制约着农民的社会流动。这里就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
(一)职业流动与身份制并存下的农村社会分化
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而农村改革是从在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后来称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真正突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引起农村管理体制连锁反映,到1984年,导致了办了25年的人民公社寿终正寝。这对农民来说,无异是获得了又一次解放,解除了身份制对他们的行动造成的一些限制。第一,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第二,农民获得了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自主流动,可以从事农业,也可以从事其他产业。第三,农民获得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开始另外一种分化:以市场为机制、以职业为基础的农民分化。由于农民有了职业选择自主权,由于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不同,农民获得的社会经济资源也大不相同,所以他们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就有很大的差别。但是,由于把城乡分割成二元社会结构的户籍制度还没有改革,所以农民的分化仍然受到户籍身份制的影响,也就是说,农民即使有了职业选择和流动,他们的社会地位获得也仍然受到以户籍身份制为依据的评价标准影响。所以,这些年来,这八亿多农民的分化总是带有中国特色的烙印,同市场经济国家的农民分化不同。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户籍身份制仍然在影响中国社会分层,所以,这里所使用的农民概念与西方国家的农民不同,仍然是带有身份特征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纯粹的职业概念,但是我们觉得我们的分析应该逐渐地向职业概念转变,以便与国外研究接轨和对话。
(二)农村八个社会阶层谱系
早在1989年,我已经意识到,同样是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职业上已经出现明显的差异,这样的差异也影响到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所以当时我写了一篇题为《重新认识农民问题》的文章,指出农业户口的农民(更确切地说是农村人口)已经分化为八个阶层。
① 农业劳动者阶层,
② 农民工阶层,
③ 雇工阶层,
④ 农民知识分子阶层,
⑤ 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
⑥ 私营企业主阶层,
⑦ 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
⑧ 农村管理者阶层
根据我们的典型调查和有关统计资料推算,上述八个阶层在农民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分别约为:农业劳动者占55%~57%,农民工占24%,雇工占4%,农民知识分子占1.5%~2%,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占5%,私营企业主占0.1%~0.2%,乡镇企业管理者占3%,农村管理者占6%。
这项农民分层研究结果因为提出得比较早,在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引用和转载率比较高。约有数百部著作引用,多数农村社会学著作和教材作为一家之言在教授。1993年,农业部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采用这个分析框架,对全国农村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查,初步摸清了农民分化和流动的状况,为制订农村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市场经济与农村社会阶层的再次分化
在从1989年到现在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经济又有了比以前更快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社会结构也出现很大的变化,与十年前有着明显的不同。从宏观社会经济体系来看,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国已经开始了市场化的改革,但完整、明确地提出市场化改革目标,是1992年以后的事。当时,国家提出,到2000年,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从1995年下半年起到1999年,在全国乡、村两级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中,约有80%~90%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私人所有的企业,例如,到1998年,江苏省吴县市农村的3135个内资企业中, 2924个改制,其中改为个体、私营企业的2438个,占83.4%。所以,在市场化和乡镇企业改制的双重作用下,大部分乡镇企业工人变成了雇工,许多乡镇企业管理者变成了私营企业主和管理者,还有少数乡镇企业工人返回农业,成为农业劳动者。
另外,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城乡二元格局没有被彻底打破,但是城乡体制改革还是有了一定的进展,城市化过程也在不断推进。所有这些,也都对农民分化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家把推进城市化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一些省市也已经不同程度地放开了户籍控制,凡是进城能找到稳定职业的农村人口都可以落户城市,成为城市居民。
当然,政策上的规定并不一定能落实,这是两回事。况且,农民对转变为城市居民的热情和兴趣,实际上并不很高。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石家庄市全面放开户籍控制后,前四个月内只有700多位农村人口去申请城市户口,相对于几十万名外来人口来说,这仅占非常小的比例。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农民不像一些改革者所想像的那样踊跃地申请城市户口呢?这里面的原因很多,举其要者有二。一是户籍制度改革并没有改变与农民身份有关的相应制度,如用工制度、教育制度、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没有根本性的改革。二是城市消费水平高,进城的农村人口承受不起,于是他们对移居城市望而却步。
但不管怎么样,户籍制度改革确实为农村人口迁移城市创造了机会,而且,这种改革还意味着降低了农民身份对阶层地位的影响,而职业的作用则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大。这在私营企业主阶层中表现得非常明显。20世纪80年代,农村私营企业主还受农民身份的影响,他们即使有迁移到城市的愿望,这愿望也因户口制度限制而难以实现。现在,对他们来说,在这方面已经不存在什么障碍了。我们在城市调查农村流动人口时发现,一些来自农村但在城市发迹的私营企业主不但在城市购买了住房,而且他们的生活水平远远高于城市普通居民,他们的孩子在城市最好的学校接受着教育,家庭购置了豪华的轿车和住宅。还有许多在农村发迹的私营企业主也开始向城镇迁移。另外,在20世纪90年代前,私营企业主虽然在经济上有较高的收入,但政治社会地位不高,名声也不好,但自90年代以来,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政治地位在有了很大的提高:1992年以后,特别是1997年以后,私营企业大发展,经济实力更加增加。在有些县市,私营企业所交纳的税占县市财政收入的60~70%,使这些县市也变得财大气粗。这些私营企业老板不仅经济上有力量,政治上也有地位了,社会声望也高了。1989年选出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私营企业主代表48名,占2979名代表的1.6%;在九届政协委员中,也有私营企业主委员46名。在省、地、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和三级政协委员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已占相当的比例,有的已被选成乡镇长或副乡镇长等实权干部,被选为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任的就更多了。
总的说来,改革开放所促进的农村和农民分化,是一种积极的社会发展进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一进程进一步加快,一部分农民身份的农村人口在80年代的分化的基础上再次分化,去掉农民身份,实现了彻底的职业和社会流动。可以说,在当代中国,只有农民的彻底分化和流动,才能体现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国农民阶层过于庞大,不利于构建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只有当中国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群体,而是一种职业群体,并且在社会中的规模变得非常小时,中国才算真正实现了现代化。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一部分农民实现了彻底的转移和分化,但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至今没有彻底改变,特别是与农民身份相关的一些社会制度还在发挥很大的作用,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土地制度没有变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还在继续进行中,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格局还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我们在分析农民阶层时,还不能完全把职业标准作为惟一的依据。我在1989年的文章中提出,要依照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这样几个因素,对农村人口进行分层研究,现在看来,这一主张在目前还是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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