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4月9日在北京召开煤炭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座谈会。
这次会议是国家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后召开的第一次煤炭生产监管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进展情况,座谈交流经验,查找问题,研究部署2014年煤炭生产监管重点工作。
发改委36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即停止了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并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了清理、修订。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区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煤炭生产要素采集信息平台建设、要素登记公告、动态核查等工作加快推进。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开拓了一些新的监管领域,探索了一些新的监管方式。但也有些地方存在等待观望、畏难情绪,有的受机构改革影响,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煤炭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煤炭生产监管工作必须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相关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实现责任和权利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2014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改进和完善煤炭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上加大探索研究力度,创造新的经验。二是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生产要素信息采集公告、煤炭生产运行在线监测、建立定期核查机制等工作。三是把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和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作为今年事中事后监管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严格控制超强度生产,推动技术装备优化升级。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中央煤炭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巡视员许之敏,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10家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中央煤炭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