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确定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发展目标不久,能源企业引入民间资本的落地政策便接踵而至。2月19日,中国石化开启了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经营的新一轮试水。而中国石油也在其今年的工作会议中提出了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作目标。
一些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石化的新政策让“民资入油”走进了新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
所有制改革契合发展需要
“改革没有完成时,国企改革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加快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国石化2013年度工作会议上,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曾对国企改革做过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
2月19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契合了我国当前的发展大局,顺应了改革的发展需要,对促进石油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郭海涛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石油行业并不是完全的竞争性市场,进一步的吸引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将提升整个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水平。“而且,某种程度上,民营资本进入后,也会缓解一些企业的资本压力。同时,随着近年来石油巨头‘走出去’的脚步加快,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也会减少一些舆论压力。”显然,改革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继续清理和修订能源领域阻碍民间投资的法规文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为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创造制度条件。推出一批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煤炭深加工、新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等示范项目,积极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配电网、购售电、油气勘探开采及进出口、天然气管网等业务的有效途径。
在这些政策引领下,能源央企改革迈出了新步伐。不只是中国石化,在中国石油今年的工作会议上,该集团也提出了今年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作目标。“国企改革是大势所趋,只是进度快慢的事。”郭海涛说。
中国石化在其公告中提出,“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有利于在公司内部进一步构建由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有利于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加快中国石化专业化发展步伐。可以在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监管下,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未来探索不断深入
中国石化此次放开的是其核心的销售领域,赢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中国石化股份公司2012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成品油营销及分销板块当年实现经营收益427亿元。
“加油站都是分散的,在销售领域首先放开引进民资,在控制上对企业来说相对容易些。”在郭海涛看来,相对于开采、冶炼、进口等领域,销售领域更易掌控。“从这方面来说,企业在放开引进资本的问题上首先顾虑的并不是经济效益。”而在河南中太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冯泰智看来,作为一家以石油化工经营为主的民营企业,他对中国石化的这一改革举措表示支持。“对整个石油行业来说是个好事,打开了所有制的‘口子’,将会使石油企业更具活力。”事实上,在庞大的石油领域中,活跃着许多像中太石化这样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进入石油市场也绝非第一次。冯泰智表示,虽然此前中国石化的有关人员提出过 “民营资本持股不超过30%”这个数字,但未来究竟会如何实施还有待观察。“包括这一政策何时实施、如何实施等问题,这都是我们民营企业关注的。”正如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所说,改革没有完成时。随着所有制改革的探索付诸实践,更多领域的改革也将走向深入。“包括去年的页岩气的招标工作,已经允许一些民企、外企参与。未来的电力、煤炭、天然气等领域的改革也肯定会有更多积极举措。真正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郭海涛表示。
冯泰智指出,除了所有制模式上的革新,管理模式上改革会更具现实意义。
“比如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样或将会使整个市场更具有发展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