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深耕电力设备市场
专家建议加快技术升级和整合步伐以增强行业竞争力
编者按:电力设备市场的民营企业发展异常迅猛,伴随着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民营电力设备供应商逐渐成为市场上的生力军,当然,坊间也夹杂着“低端制造”与“浑水摸鱼”等种种现象。
2013年10月,为推进核电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启动了专项2015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进一步向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倾斜,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核电设备等重大专项申报,这意味着民营资本进入核电装备领域有了政策支撑。此前,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四川华都、中科英华、青岛兰石、无锡华尔泰和江苏海狮五家民营企业获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资质,开启了核电设备制造民营化的新趋势。
事实上,民营资本倾情核电设备只是电力设备市场上的冰山一隅,作为占我国GDP比重超过60%的民营企业,无论是在传统的火力、水力发电设备还是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设备,无论是输配电设备亦或是电网设备领域,都能够看到他们活跃的身影。诸如电缆、变压器、逆变器等某些领域,民营企业的数量甚至占到80%。
打破民营资本“玻璃门”
“目前民间投资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存在不少障碍,在一些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 ‘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此前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2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凡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
紧接着,原国家电监会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传统发电领域。加强电力建设市场监管,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
上述意见主要从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加强对电网企业的调度和交易监管、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以及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等几个方面提出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电力的监管规章和文件,加强信息功盖和披露以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全面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同时,杜绝“三指定”行为,为民营企业参与平等竞争创造条件,扶持其健康发展。
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煤炭、电力等领域的民间资本进入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确实不够细致。
“民营企业将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内驱动力。”中国国际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行业研究员罗百辉表示,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压力下,激发经济活力,需要营造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解决就业、内需及外 贸等难题,构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
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
事实上,受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不断攀升、外需不振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电力设备民营企业出现了实体经济不赚钱,投资制造业意愿下降的现象。
“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工电器行业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5%以上,电源建设对发电设备的强劲需求带动了发电设备产量的大幅增长,同时也造成了电工电器行业投资过热,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
“产能超过市场需求一倍以上的恶果导致市场无序竞争愈演愈烈。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变压器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约为20%,两三年前还约为8%,而2012年500千伏以下产品的平均利润率仅在2%~3%,不少企业走进负利率时代。”一位变压器制造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在招投标市场上,国内电力行业招标时多采用最低价竞标的方式,也导致了设备生产企业的降价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将使偷工减料、以次允好、低价竞销甚至假冒伪劣等情况越加严重。
“制造业布局散、规模小、产业整合进展慢,市场准入与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制约了民营制造业的成长壮大,大批中小企业无力进行研发技改投入,关键器件和高技术成套设备仍依赖进口,制造企业微利经营、保本经营,呈现同质化竞争局面。这些因素影响了我国制造业总体赢利水平。”南存辉说。
对此,专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准入门槛制度,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组。
对低端产能过剩的问题,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规范电力装备建设项目的审批,避免盲目扩大产能。出台鼓励国内企业兼并重组的优惠政策,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大力推进电工电器行业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企业发展集团化与供货成套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