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汽车将可网购

发布时间: 2017-07-21 14:37:40 |来源: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沈晔

 

7月1日,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退出历史舞台。

这意味着,国内汽车流通领域将起新变化。新《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汽车流通业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转向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共享和节约成为主要特征,汽车电商等互联网交易平台或将迎来机会。

鼓励汽车销售多元化

对消费者而言,新《办法》实施后,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

新《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目前,国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都已进入汽车电商行列。利用线上线下双渠道的苏宁易购首家汽车超市也将在江苏南京开业。专注于打造汽车交易生态平台的易鑫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张序安说:“汽车电商平台有望借这次新政的‘东风’,迎来市场发展的春天。”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鼓励多种销售模式并使之合法化是新《办法》所倡导的。除了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店模式,大型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以及汽车网络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从而开启汽车流通和后市场多元化竞争的新时代。

张序安介绍说,易鑫集团旗下拥有最大的汽车互联网交易平台,目前已获得腾讯、京东、百度和易车等互联网企业的注资约100亿元人民币。“以打造汽车交易生态布局为使命,我们借力股东,在诞生时就拥有足够丰富的‘人+车’数据资源。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有针对性的资源整合,易鑫不断做大规模,整合汽车产业链交易各环节,降低成本,并将此反哺用户。”

推动汽车流通生态化发展

“新《办法》倡导的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更强调社会各方共同建设,自由共享。”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介绍说,“尽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授权模式依然可能是主流,但新《办法》引入了竞争机制,让市场更具活力。”

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消费与销售的双方自由度加大,这或将为互联网汽车领域开启一扇融合之门。

有业内专家指出,以往以新车、二手车电商、汽车后市场为代表的各类互联网平台相对独立且分散,同时也缺乏落地服务体系,消费者很难通过一个平台满足其完整的汽车消费需求。新《办法》的实施,将促进整个产业链的相互融合,逐渐推动汽车交易、落地服务趋向完整并向生态化发展。

张序安说,易鑫集团推崇的是一个汽车互联网交易的生态圈,以线上线下融合,把新车、二手车电商和线下的售后服务体系相互连接,让互联网汽车交易逐渐形成良性循环,并通过大数据让经销商、消费者和平台共享实惠。作为易鑫集团的生态化战略重棋,定位于大交易平台的“淘车”品牌已于近日正式发布。无论是选车、买车、卖车,还是与车相关的增值服务,消费者都能够在“淘车”平台一站式解决。同时,作为淘车平台的线下落地服务体系,易鑫体验店也将加速建设,以打造更便捷、安全的线上线下交易闭环,为消费者提供汽车零售新体验。

张序安说,建设开放性的生态平台,对于车商来说除了提供便捷透明的销售渠道以外,还将在流量、数据及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助推销量上涨。对于经销商,则能够通过平台的大数据精准营销,不仅能降低顾客的获得成本,还能贯穿起售前、售中、售后全路径,从而增加用户黏度,加速库存消化。而对于消费者,通过平台的一站式服务,将获得“生态”带来的福利——拥有更多的选择权,以及更低的购车门槛。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