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 仍坚持京籍京牌、沪籍沪牌

发布时间: 2016-12-22 11:02:5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张彬 |责任编辑: 君君

 

21日,北京、上海两市同时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少地方做出了修改,北京、上海对驾驶员身份要求的“京籍京牌”“沪籍沪牌”限制保留。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实施细则的公布,网约车市场步入正轨,对平台公司的影响大小不一,网约车市场将进一步分化,北京、上海的私家车用作网约车仍存高门槛。

在此前的意见征集期间,北京市交通部门共收到有效意见9246条,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及管理、出租汽车数量调控三个方面。

北京市根据意见建议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降低了车辆排量、轴距、车长等方面要求,将网约车辆原标准“车辆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一条中取消了“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二是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四是新增“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五是将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于“京籍京车”规定,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这一规定是根据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相关要求。

根据规定,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号牌,缴纳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驾驶员要求为北京市户籍,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平台实施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审核合格后可延期。

相比征求意见稿,上海市也放宽网约车车辆条件和驾驶员条件,修改纳税相关条款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另外,相比较北京市设立5个月的过渡期,上海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京籍京牌”“沪籍沪牌”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影响不一,对神州专车、首汽约车影响不大,但是对滴滴、优步、易到用车等主要是私家车加盟模式的平台产生不小影响,尤其是外地私家车用作网约车将面临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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