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双11"期间零售价格行为 乱用"清仓价"违法

发布时间: 2016-11-04 14:43:54 |来源: 金羊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双11”临近,商家营销大战愈演愈烈。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公告,梳理了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两套标价等九类价格违法行为,并重点对商家常见的“特价”、“清仓价”、“零利润”、“先提价再打折”等不当促销行为进行提醒。

广东省发改委表示,经营者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均应自觉依法明码标价,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省发改委强调,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重点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九类价格违法行为。

省发改委要求,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卖场应加强标价规则和促销规则的合规审核,加强对平台或卖场内零售商价格行为的管理,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各电商协会和连锁经营协会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行业价格行为动态,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做好自律。

对于消费者,省发改委提示线上线下购物时,应树立理性消费理念,警惕各种形式的“消费陷阱”。参加促销或优惠活动前,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和相关标价信息。如发生价格纠纷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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