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扩围将至 高消费高污染产品税率将提高
发布时间: 2016-05-26 10:41:04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消费税改革有望提速,专家预计,更多的高消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服务行为将被纳入征税范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告诉记者,消费税有望继续扩围,未来一次性不可降解物(如塑料袋)、破坏臭氧层化学品等严重破坏环境的产品,私人飞机、高档时装、高档皮草等新兴奢侈品等有望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楼继伟主编的《财政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2014年3月版)一书曾建议,要将更多的高消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服务行为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另外,营改增后,此前部分适用营业税高税率(最高20%)的娱乐业改征6%的增值税,税负降低明显。而为了引导消费,这些高档会所、高级美容、高档娱乐等服务行为也有望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随着消费税扩围,部分消费税税目的税率也将继续调整,去年就有成品油消费税和卷烟消费税税率提高。张学诞认为,未来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可能划给地方政府,但前提是征收改在零售环节。
零售环节征税是由零售商转至最终消费者时一次性征收,具有运行机制简单、征收范围广泛等特点,但相比在生产环节征税,征管难度有所加大,如果不能管控好,征收成本将大幅提高。
作为调节消费的重要税种,消费税改革是此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2015年国内消费税收入超1万亿元(10542亿元),同比增长18.4%。消费税扩围也被当作今年税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长期关注消费税改革的张学诞对本报称,消费税肯定要扩围。通过多次改革,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逐步扩大,但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调节的需要看,目前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
张学诞说,目前消费税未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纳入征收范围,比如大型机动车、洗涤用品、农药、塑料袋、一次性包装物、破坏臭氧层化学品和电子产品等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部分高档消费品,例如购买(租赁)私人飞机、高档服装、高档木材家具(如红木家具),以及属于娱乐的部分高档消费行为也未被纳入征收范围。
“像大型机动车、耗电大的冰箱、空调,还有高档消费品,燕窝高档保健品、高级时装,都可以考虑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张学诞说。
消费税也并非一味扩围,根据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一些此前定义的高档消费品逐渐成为生活必需品,将被移出征税范围。比如,2014年底,国务院批转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车用含铅汽油、酒精的消费税。
目前已是大众消费品的一般化妆品等商品实行30%的消费税税率,取消一般化妆品消费税的呼声越来越高。
张学诞告诉本报记者,一般化妆品会不会移出征收范围还要看官方怎么考虑,其中涉及一般化妆品和高档化妆品如何区分的问题。有一个考虑是依据商品价格,提高高档化妆品税率,降低普通化妆品税率。
除了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已有的消费税税目税率也将作调整。
目前国家对某些一般消费品设定了高税率,而对奢侈品、高污染品以及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品等本该征收高税率的产品或行为,设定的税率却不高。例如已成为大多女性的生活必需品的化妆品,适用30%的税率,而为极少数人所能消费的游艇和高档手表的税率仅为10%和20%。
一些奢侈品、高污染品以及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品税率将被提高。张学诞认为,与国际相比,烟的消费税税率还有上提空间。而现行消费税制度中征税的资源性产品主要是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但其现行税率为5%,税率水平偏低,不利于节约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当前经济下行期,企业对税负异常敏感,如中国地板协会去年向相关部门申请取消5%的实木地板消费税。在国家实施减税的大背景下,官方对消费税扩围也十分谨慎。
张学诞表示,应该建立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基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和高档消费品划分标准的变化,适时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并优化消费税税率结构,合理调整税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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