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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所有救护车将统一收费标准,3公里以内(含)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救护车计价方式将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救护车必须安装计价器,无计价器的不得收费。(北青报记者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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