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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电梯15年报废规则暂不实施 不看“年龄”看零件

发布时间: 2016-02-02 11:24:22   |  来源: 北京日报   |   作者:曹政   |  责任编辑: 沈晔

 

老电梯安全难题有了新国标 15年报废规则暂不实施

电梯报废不看“年龄”看零件

近来的多起事故又把电梯安全推到了风口浪尖。目前,我国在用电梯的数量每年保持着大约20%的幅度增长。随着大批电梯不断投入使用,住宅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的数量也持续增长,保养、维修、报废等一连串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好在,老旧电梯的报废正从以使用时间“一刀切”变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昨天开始,新国标《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正式实施,首度提供了判断主要部件是否报废的依据。

判断电梯报废得看零部件

“电梯像电脑主机箱一样,是个‘组装件’。”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凤旺说。在新国标中,对于电梯是否报废,就是根据它的这些“组装件”。

记者在新国标中看到,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都被列举了出来。

更重要的是,标准中这些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也都详细标明,包括部件机械损伤、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如果按照这些技术条件判断电梯部件问题严重,就可以考虑整机报废。”陈凤旺说。

一般来看,小区里的电梯有了问题,业主们可以有三种选择:首先,在不改变参数的情况下,对问题部件进行大修;其次,如果电梯故障较为严重,可以更改其参数,替换设备,对电梯进行改造;最后,当电梯问题十分严重时,便可以选择更新,不过这种方式的费用也较高。

而按照新国标的思路,未来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选择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主要部件问题进行判断,业主再根据最终的检测报告,选择是维修、改造,还是报废更新。

住宅电梯年龄大了毛病多

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一些老旧电梯暗藏着不少隐患。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部分省市的2523台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了抽查,其中有7%的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而在北京,电梯使用得早、发展得快,“老龄化”现象也就更加突出。

去年年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主任杨勇志曾对外披露这样一组数据:截止到2015年10月底,北京市共有电梯19.2万台;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有5.1万台;使用10年以上的住宅电梯有2.6万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也有4800多台。“现在北京故障率有所增高,住宅电梯尤为突出,老百姓也特别关注。”他说。

然而,居民们对这些隐患的担心,却转化为一些小区在电梯问题上“花大钱、办小事”:有时电梯往往只是部分部件故障,并未达到整机报废条件,在没有专业判断的情况下,很多都选择报废直接更新。

此外,杨勇志也介绍,北京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和老龄化电梯的增多,使得电梯的安全工作面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与此同时,电梯安全工作涉及多个主体单位,职责也比较分散,安全责任界限不够清晰。

15年报废大限已不作数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本市曾下发过《关于加强北京市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基本将电梯报废年限确定为15年,该《通知》甚至也被业内认为是国内唯一对电梯报废年限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

不过,这仅有的报废年限要求却已不了了之。记者昨日致电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对于这份文件,这两个相关部门甚至都没有查到。“目前本市并没有对电梯报废年限有要求。”市质监局一位负责电梯安全的工作人员说。

“的确之前有过这份文件,但后来却没有实行下去,这要求在实际中推行不开。”北京市电梯商会会长缪步升向记者回忆,无法推行的主要原因便是很难“一刀切”地按时间判断电梯是否报废,不同零部件需要更换的时间也不同。更重要的是,电梯使用15年就报废,成本过高。“一些日常工作量较小的电梯用到第15年时,还能正常运转,按要求报废的话就太浪费了。”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对于电梯维修,本市也将出台更细致的标准。缪步升说,本市正在制定关于电梯大修、中修等维修手段的具体标准,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出台后,对于电梯的维修也就更有针对性,老旧电梯的安全性能也能随着维修的标准化而有所提升。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也透露,关于电梯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目前也正在修订,将在安全性上升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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