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今实施 潲水不随意处理 须“颗粒归仓”

发布时间: 2014-05-15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按照计划,5月15日,《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南昌城市规划区内的餐厨垃圾必须“颗粒归仓”,交由获得特许经营的企业收集、处置。不过,由于5月雨水较多,导致南昌首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期延后,预计正式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将在5月底或6月初。

餐厨垃圾多“地下交易”

记者从南昌市餐饮协会获悉,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南昌每天产生餐厨垃圾300余吨,但目前缺乏大型餐饮垃圾集中回收点,导致大量餐饮垃圾流入“地下交易”。

南昌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称,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但记者走访中却发现,由于没有正规化的回收企业,也没有法律条文的约束,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就喂养畜禽的现象屡禁不止。

“其实,外地大中型城市,早就有统一的人员收集和处置餐厨垃圾。南昌两年前就在酝酿此举,并多次在餐饮行业内部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办法》实施后,我们行业协会将会发出倡议,并加强自律。”该负责人说。

收集和处置奖惩并行

记者了解到,《办法》没有新增收费项目,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餐厨垃圾必须交由特许经营服务企业收集、运输、处置,未经特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均不得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违反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南昌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服务企业,颁发许可证,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此外,未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施;未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存放;未按照规定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都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而对于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如有未按时收集、未按要求收集、车辆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或者未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畜禽的,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据此前参加听证会的餐饮业人士称,《办法》规定的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将斩断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畜禽养殖户和油脂收集企业之间的关系。

处理厂每日可处理200吨

据悉,南昌是全国首批33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南昌首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坐落于昌北开发区麦园垃圾处理场内。该厂于2013年7月底动工,建成后可基本解决南昌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问题,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据该厂负责人称,该厂投入使用后,每天可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和5吨地沟油,并且每天可以产出2万立方米沼气用于发电,同时还将产生8吨生物柴油,实现变废为宝。该厂的盈利从何而来?据介绍,每收集一吨餐厨垃圾,政府补贴处理厂140元,处理厂收集的餐厨垃圾所产生的沼气发电和生物柴油将用于出售。

据介绍,目前餐厨垃圾处理厂主体框架、进场道路大体已经完工,还有些绿化、围墙等工程正在进行。不过,由于5月份雨水较多,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完工期有些延误。5月底前,将主要进行宣传发动,特别是各个餐厨产生单位,需要与该处理厂签订收送协议。5月15日,南昌市城管委将召开相关单位开会,根据工期定下展开收集餐厨垃圾的日期。

责任编辑: 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