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推海关通关一体化 企业办业务如一个海关

发布时间: 2014-05-15   来源: 河北日报

 

海关总署日前出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该方案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10月份前后,随着改革措施扩大至石家庄海关,京津冀三地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开。届时,京津冀的海关为三地企业办理业务将如同一个海关。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呈快速发展的态势。2013年,京津冀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6125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三地实际利用外资共计320.2亿美元,平均增幅高于全国增幅4.32个百分点。同时,京津冀地区拥有天津港、首都机场、秦皇岛港,还拥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备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良好基础。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以整体推动、同步开展、分步实施为工作原则,主要框架是通过建设一个中心、搭建四个平台,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的一体化作业。

一个中心,即区域通关中心,在现有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机制创新,将原先各自独立的通关管理体系,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

四个平台,包括统一申报平台,在口岸通关的企业在获取舱单信息后,通过电子口岸,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向海关提交报关信息;统一风险防控平台,所有风险参数和布控,同时作用于三地海关;统一专业审单平台,海关开展跨关区审单作业,按照商品分工实施专业化审单,实现同一商品同一审单标准;统一现场作业平台,海关各业务现场根据审单的统一指令,实施接单、征税、查验和卡口核放。

在“一中心四平台”框架下,京津冀海关在保税监管、打击走私、企业管理、企业稽查等相关业务领域,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施后,将为三地企业办理海关业务提供更大的便利。”石家庄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跨区域通关更便捷,三地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的海关,除了需要查验的货物要在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外,可以实现跨关区的放行;受惠企业范围更广,京津冀地区企业都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企业无论在哪一个海关办理海关业务,都能受到同样的待遇;进出口物流更顺畅,三地海关都可以对所在地区企业在这些口岸进出境的货物进行放行。

责任编辑: 沈晔